原标题:扩散!所有这些地方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将被罚款!你知道燃放烟花的危害吗?在
点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传统的民俗,也是表达人们幸福和快乐的一种形式。殊不知,在震耳欲聋的烟花声中,有许多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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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
烟花爆竹燃放时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硫、金属氧化物、碳粒子和其他粒子,导致大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急剧上升,特别是PM2.5,这是烟雾天气的主要原因。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会强烈刺激人体呼吸道,引起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噪音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年人难以酣睡,病人害怕,学生也无法安静地学习和休息。尤其是对于心脏病患者来说,这种恐惧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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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
在城市地区,建筑物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火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农村地区容易引发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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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负担增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严重负担让我们一起努力改变风俗习惯,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绿色、安全、干净的春节。
普通大众之友!
《都安瑶族自治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都安瑶族自治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一条是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河池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合政办〔2018〕79号),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有关重大事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负责宣传和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规定,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经费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三条河池市都安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环境空气质量分析和评价,并会同气象局负责污染天气预警和预报
自治县公安局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执法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燃放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并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自治县市政管理局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经营烟花爆竹的审批
自治县城市管理和执法局负责烟花爆竹检查、非法经营车道管理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在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或者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并通知有关部门查处
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等部门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禁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者冒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下属企业和个人整改落实。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储存中的违法行为。
自治县市场监督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并将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自治县教育局和学校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
工作函和商务、交通、市政、供销合作社、气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县城以下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主城区:应晖社区、镇南社区、镇北社区行政区域内城南
(2)区:以五里桥河为界,包括公路管理区、初中、农业和农村管理区及河以南毛巾厂区。市区以东
(3):沿城东路以西至大兴桥东路和道路东侧的所有单位、企业、学校、住宅小区、公园、住宅小区、商店,以及沿安阳大道和港督大道延长线与澄江医院旧址从澄江一桥至桥路交叉口道路两侧的所有单位、企业、学校、住宅小区、公园、住宅小区和商店
(4)城市北部:所有单位、企业、学校、社区、公园、住宅、商店等。在210国道凌秀城至澄江四桥以西、210国道(二级公路)至粤海驾校公路两侧交界处的区域内。城区以西
(5):以群山为界,从百才公园苏州保安路口开始,止于205发射基地第五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并向社会公布。第六条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区域以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高架桥、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和铁路线安全保护区;
(4)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福利院、疗养院第七条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所列区域和场所不得经营(批发、零售)或者储存烟花爆竹。
第八条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规划
计划在全市分布三个集中燃放区,建设符合烟花爆竹安全标准的公共场所,分别位于澄江三桥前、博物馆南面和市政府中心北面的开放区域
第九条限制排放区
是市区禁止排放区和集中排放区以外的区域
第十条在全县范围内举办重大庆祝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烟花晚会等大型烟花汇演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自治县公安局申请安全许可,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第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制止和举报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第十二条国家公职人员应带头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违反本条例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公职人员,除依法查处外,还应当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取消首要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的考核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委、监察委员会按照规定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或者集体财产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
第十四条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的,公安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五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都安瑶族自治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额控制通知》同时废止
2020春节就要到了
这里也是一个温暖的提醒
烟花爆竹虽然喜庆
,但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悲剧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也为了空气质量
每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令
春节太安全太久了!资料来源:都安政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