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1月16日(记者陈松宝、记者朱赵鼎)15日下午,宿迁市泗洪法院在这里进行了特别审判据说此案特别的原因是审理此案的法官是盱眙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院的法官。14名被告因非法捕捞水产品分别被判处2个月和15天至5个月的刑事拘留,8名被告支付了1.3万元生态恢复赔偿金。

记者了解到,这也是盱眙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院首次跨行政区域举行公开听证会。14名被告使用拦河网、铁环等渔具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尽管他们知道洪泽湖禁止捕鱼。6名被告还通过电捕非法大量捕捞水产品。
据报道,淮安市盱眙县法院之所以能够在宿迁市泗洪县法院进行集中宣判,是因为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方案,盱眙法院设立的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院作为淮安市唯一的生态功能区法院,对淮安市(涟水、淮阴除外)、泗洪县和泗阳县的环境资源案件一审具有集中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