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珠海的防台能力,珠海全面梳理总结了历年防台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了地方性防台工作条例《珠海经济特区防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共有51条法规,规范灾害预防、监测和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这也是珠海第一次立法规范全市各部门和主体预防台风的责任和义务。记者
获悉,珠海可能对台风期间制造谣言的人处以不到5万元的罚款。为了分散台风灾害的风险,珠海还提出在财政支持下建立台风灾害保险制度。
通过立法加强政府部门的责任
《条例》总结了本市多年来抗击台风的经验。这一次,通过立法引入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主体意识,提高了城市的安全保障综合能力。”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官员表示
为建立防台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珠海将建立覆盖市、区、镇(街道)、村(住宅)的防台责任制,形成以市应急管理部门为主体,其他部门协同工作的台风灾害管理模式。推进粤港澳及海湾地区防台信息共享、军地合作和防台防灾联动机制建设例如,《条例》规定,园林绿化保护责任人应在每年6月底之前完成抗风加固或树木修剪工作。市政府建立和完善了防台风指挥机构与驻珠海军警单位之间的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台风
期间散布谣言的,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用于规范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传播。该条例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应发布与台风有关的预警信息,如气象、风暴潮、洪水等。按照法定职责,向防台风指挥机构和应急预警信息发布机构报告。
对擅自发布混淆台风预警信号或者向社会传播虚假信息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进台风灾害保险体系建设为分散台风灾害风险,珠海拟建立财政支持的台风灾害保险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天气指数保险、巨灾保险等产品和服务,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购买保险减少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
“目前,珠海正在与几家主要保险机构商讨,希望根据实际需要为珠海提供更合适的产品和服务,减少重大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负责人说道
粤港澳及海湾地区台风灾害联合防御机制的建立随着粤港澳及海湾地区合作的深化,珠海与澳门的合作日益密切。2018年,“朱山”台风期间,珠海和澳门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共享了200多条台风预警信息,为两地防御台风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悉,珠海将与澳门下一步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应急管理协调机制等措施,加强台风期间两地的合作和区域联动机制,不断提高两地台风应急管理水平
南方日报记者黄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