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是新一轮高考改革“两个基地一个参照”的参照。它是基于学生成长和发展的事实对学生的学术实践、核心素质和日常行为表现的系统评价。它旨在客观地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评价内容主要分为五个方面:思想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
目前,上海、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市建立了统一的综合质量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供高校招生参考,使学生的一次性最终评价转化为过程评价。这项改革旨在改变传统的高考“只考分数”的倾向,用更多的标尺来“衡量”人才。

-1,综合素质评价与综合评价的关系
高校通过综合评价招生时,他们综合参照考生高考成绩、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点的要求,从而选拔出最佳考生。从历年情况来看,江苏省大多数高校在招生总成绩中对综合素质评价给予了一定的重视,这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录取排名。然而,山东省的高校要求考生在高中入学条件下参与某些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以东南大学和山东大学为例。东南大学在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办法中规定,“最终成绩由”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满分)×60%+考试科目成绩(折算成100分满分)×10%+科目能力考试成绩(折算成100分满分)×20%+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折算成100分满分)×10%”山东大学2019年招生综合评价要求必须满足:“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实践表现,高中三年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和一周的社会实践,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新航提醒学生,综合评价招生是指综合素质评价,选优机制旨在克服高考的弊端,如“唯年级论”、“一考决定一生”。目的是充分发挥高考“指挥棒”的正确导向作用,增加学生的选择机会,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从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校科学人才选拔
2、综合素质评价与新高考
的关系在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两个基地一个参考”模式下,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次录取”的录取机制已成为高考改革的主流,而综合素质评价是录取的重要参考,值得考生从高中一至三阶段警惕。
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意见》制定的。各地中学将从思想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的活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以及多次高考提供重要参考。
总体而言,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新的高考、综合评价等招生模式的一个维度,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体系,是国家从“选点”到“选人”探索运用综合素质评价的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