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太平洋世纪(Xi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颖和实习生董安琪(现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通过对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国司法文献网公布的460起遗产判决案例进行整理和汇总,发布了《2018年陕西省遗产判决数据分析报告》
继承纠纷和债务清偿纠纷:
继承和债务清偿前
460陕西省继承案件,339继承纠纷,占74%;死者债务清偿纠纷110起,占24%。遗留支持协议争议11起,占2%与2017年相比,死者债务清偿纠纷在案件总数中的比例有所上升。继承遗产是指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
对于一些特殊的家庭来说,这种继承是残酷的据媒体报道,一对开店的年轻夫妇意外死亡,留下了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和一所贷款和债务超过100万元的房子,而这所房子仅值40多万元。不管他们是否继承,这两个只有3岁和8岁的孩子将面临一个没有生命支持的黯淡未来。经过法院调解,所有债权人都做出让步,放弃了大部分债权,给两个未成年子女留下了一点生计来源。死者生前的债权债务将直接影响死者的权益,因此提前计划尤为重要。
与此同时,遗赠和支持协议的数量增加了,这表明人们正在逐渐开放他们的思想和观念。他们不再坚持“父亲照顾孩子”和“水不流入别人的田里”的观念,而是更实际地思考他们的晚年,并愿意回报那些为自己提供更多支持的人。
13年案件宣布死者年龄为
40年以下只有一人
年死者年龄宣布
年脱离当事人的信息保护。绝大多数法院没有公布死者的年龄
460例,只有13例公布了死者的年龄

婚姻财产协议
也对财产继承有影响
继承法规定了五种法定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拟遗嘱、书面遗嘱、记录遗嘱和口头遗嘱然而,在实践中,婚姻财产协议中出现的一些条款也往往具有准遗嘱的效力。在
项统计判决中,4项有关于财产继承的婚姻财产协议,其中3项有婚前协议,1项有婚姻离婚协议在这四项判决中,法官无一例外地判定死者在婚姻财产协议中对其财产的处置是有效的。法院首先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的内容来区分死者的财产范围,财产的处分也影响到财产的继承。
从这四个案例中可以看出,不仅法定的五种遗嘱会对遗产的继承产生影响,而且诸如婚姻财产协议之类的个人财产处置协议中的条款也可能对未来的个人财产继承产生影响。
“如果死者能够合理使用离婚协议、婚前财产协议等法律工具,也可以消除未来财产分配的诸多隐患,避免家庭冲突的发生,维护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张颖说有遗嘱的
人的比例增加了
死者生前是否有遗嘱
339继承纠纷和11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占64.3% | 225
有遗嘱的占35.7% | 125
与往年相比,有遗嘱的案件比例增加了,但只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律师建议,更多的人应该学会使用遗嘱和协议等法律工具来避免家庭纠纷,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信件中最常见的遗嘱
近30%的无效遗嘱
遗嘱类型

125有遗嘱的继承决定案例总计128份遗嘱
86法院确认有效的遗嘱案例
15部分有效的决定案例
|有22份决定使遗嘱无效 近30%的无效遗嘱无效或部分有效,原因有三:
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
遗嘱处分不属于死者的财产
遗嘱伪造或篡改
再婚家庭纠纷超过
继承冲突难以调和

再婚家庭通常有复杂的家庭结构。处理继父母、继子女和继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需要极大的智慧。如果处理不好,家庭冲突很容易发生。我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再婚家庭在未来可能会更加普遍,这可能会伴随着再婚家庭之间的大量继承纠纷。因此,张颖律师团队建议死者必须提前做好家庭财产的计划,提前做好计划,尽量减少家庭纠纷和继承引发的诉讼。私生子很难继承遗产。
4年判决涉及非婚生子女的财产分割问题。非婚生子女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由于传统的社会观念和其他原因,非婚生子女经常受到社会和其他方面的“特殊”待遇。在继承案件中,私生子比婚生子女更难继承遗产。这主要是因为很难确定私生子和死者之间的血缘关系。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目前对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鉴定主要是在直系血亲之间进行的,对于直系血亲以外的人来说很难建立血缘关系。房地产和现金是最重要的有争议的财产。
项判决涉及房地产和现金,分别为226倍和128倍。现金主要包括拆迁补偿、养老保险等。车辆出现14次,股票账户、资金、股票和保险金分别出现2次、4次、8次和9次,土地使用权出现4次。但是游戏设备、电子货币、支付宝等都没有出现房地产是最常见的继承形式。在一些判断中,房地产是不分割的,因此同一房地产将同时属于多个继承人。其中,财产属于配偶62次,父母15次,合法子女160次,都属于合法继承的第一继承人此外,仍有一小部分非婚生子女、继子女、领养子女、兄弟姐妹等。
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被继承人的债务
在110项判决中,92项已经公开了债务的具体数额,其中55项判决债务低于10万英镑,占近62.56+
6年判决债务超过100万英镑,占110项判决中
总额的6.5%,只有19项判决已经确定在这19项判决中,要么原告的债权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要么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要么超过了法定时效,否则继承人必须在死者死前承担其债务,无法逃脱。在110项判决中,92项披露了具体的债务数额债务主要集中在少于10万英镑的小额债务上,而超过100万英镑的大额债务相对较少。根据张颖的分析,原因可能是对于大额债务,债权人通常有担保。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将首先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因此不太可能对死者提起清偿债务的诉讼。在
,110个判决中,只有2个判决中的死者购买了保险,占总数的1.8%。在这两项判决中,死者仍然需要承担债务。“显然,保险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缺乏合理的计划和保险不能完美地满足死者的愿望,他的遗产仍然无法逃脱清偿债务的命运。“张颖认为,只有妥善设计保险政策结构,完善家庭财产继承计划,我们才能在一百年后不同时为子孙后代留下巨额财富和无数债务。
此外,张颖还分析了旨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遗产支持协议和《民法通则》新规定的故意监护。
谁将承担债务
有91项判决,即继承人应在继承范围内清偿债务,在同一案件中,几个继承人可以共同承担债务其中,在70项判决中,配偶承担
项总债务的76.9%,父母承担26.3%的
项判决中,婚生子女承担
项总债务的79.1%,非婚生子女、继子女等(媳妇、女婿等)。)分别为1、1和3
份遗产支持协议,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制度被继承人可以与被抚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被抚养人应当承担对被继承人的承担、承受、死亡和埋葬的义务,并享有遗赠权。死者可以与个人和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协议。该制度保障为老年人承担更多赡养义务的个人或组织继承老年人遗产的权利,并鼓励个人和组织照顾和支持孤独的老年人。
和预期监护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新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与个人或组织协商后,可以书面确定其监护人。当事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指定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这一制度的优点是,当当事人仍然能够表达其真实意思时,他们可以指定自己的监护人,以防止法定监护人今后不履行其监护职责,损害被监护人的权利。这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创新制度,意味着监护更加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权。张永文
在本期《中国商报》记者宁军的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