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医被执行死刑_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故意杀人犯骆伟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批准,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令,庆阳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6日上午处决了故意杀人罪犯罗微罪犯罗微和受害者倪XXX是夫妻自2009年以来,两人一直争执不休2016年10月3日19: 00左右,罗微和倪moumoumou在家里发生争执,并被罗微的母亲和兄弟的妻子劝阻。倪Moumou背着书包离开了家,罗微也跟着离开了。那天晚上22点左右,罗微和倪MouMoumou来到了倪moumou母亲陈moumou在青城县的住处。罗微又和倪某和陈某吵了一架。罗微用单刃刀刺伤了陈某、倪某和他侄子倪某的胸部、腹部和背部,逃离了现场。第二天0: 40,罗微向青城县公安局自首。经鉴定,陈某、倪某、倪某因单刃刺伤重要器官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后认定,犯罪分子罗微因与被害人倪moumoumou的感情问题,无法冷静处理纠纷。他用刀杀了倪某、他母亲陈某某和侄子倪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该受到惩罚。尽管罗微已经自首,但考虑到本案中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以及受害人陈某和尼某在本案中没有过错,罗微不能得到较轻的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微死刑,并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罪犯拒绝接受这一决定,并提出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罗微被批准判处死刑,并被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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