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反对反对派”前董事长抗议股东大会,凝聚力文化: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在不批准新印章的合法性后,凝聚力文化前董事长和最大股东于海峰对12月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提出反对意见,称“股东大会的决议存在法律问题,选举程序和监票人计票存在法律缺陷。"“
1年7月7日晚,巨力文化(002247)发布公告,显示最大股东于海峰对巨力文化12月6日召开的第二次股东大会提出异议,包括股东代表资格、表决程序和程序以及律师代表资格。
于海峰在公告中表示,在凝聚文化的第二次股东大会上,两名没有经过法定选举程序的股东参加了股东大会后期的查票和计票。审议事项与股东密切相关的,相关股东及其代理人不得参与计票。
对此,juli culture宣布,股东大会开始后,在宣读议案之前,主持人建议两位股东代表、律师代表和监事代表共同清点票数并进行监督。经核实,两位股东代表对股东大会的审议不感兴趣,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均未提出异议。
质疑于海峰的计票过程和程序。凝聚力文化在公告中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代表共同统计了股东大会和现场会议的投票结果。统计工作完成后,会议将继续进行。一名股东代表宣读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监事代表宣读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已经将上述所有过程记录在案。在公告中,于海峰还询问了该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及其资格。他说:郭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侃,作为一家解散的上市公司律师事务所,在没有被选为下一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的情况下,无权参加股东大会。然而,他不仅参与了整个过程,而且被其他股东发现可以自由进入清点和审查室。
对此,保利文化在公告中宣布,公司监事会在2019年第二次特别股东大会之前,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郭浩律师事务所发出了《关于邀请郭浩律师出席会议的函》。特别邀请郭浩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作为工作组成员之一出席会议,协助监事会和会议人员验证股东和股东代表的身份,协调会议现场的相关秩序,就股东和股东代表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及其他相关法律工作。本公司不存在与郭浩律师事务所(杭州)解除合同的情况。监事会要求郭浩律师事务所(杭州)聘请律师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工作,不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最后凝聚力文化在公告中称,股东大会由浙江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林忠和张丽君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去年9月,浙江证监局向于海峰发出任命通知。于海峰因照顾家人而离开美国,并在通知发布后将近半个月向证监局解释了原因。根据其他媒体报道,于海峰至今仍住在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