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为社会聘请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每个乡镇不超过5
名,要认真落实省和国家关于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的重大决策和安排,加快实施全县农村各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火灾防控能力。根据《龙山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本镇现有消防队员、退休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选拔规则如下:
1,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将优先从镇上现有消防队员、退休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中选拔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2、选拔方法
根据本人意愿,采取报名、初试、体检、政治考试、预录公示、培训、试用期、劳动合同选拔等方式每个乡镇不能雇用超过5名人员。
3、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年,热爱农村和消防工作,自愿参加乡镇政府专职队伍工作的男性居民,年满18岁,一般不超过35岁;副队长、驾驶员(持有乙类机动车驾驶证)等关键人员年龄放宽至48岁,在乡镇担任副队长、驾驶员1年以上,表现确实突出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的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3,身高不低于1.60米,具有初中教育水平和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能力,身体健康,无纹身,能正常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候选人: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的;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2年,我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的调查;
3年,我被判处刑罚;
4年,我和我的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5年,党员在过去三年里受到党纪处分;
6,其他不适合消防救援工作的
4、选拔程序
(1)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10日
报名地点:各乡镇政府办公室
初审(所需资料):
(1)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 2张近期2英寸彩色免冠照片;
(3)填写《龙山县乡专职消防员选拔申请表》(见附件),所辖乡镇政府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初审。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消防队退休证、消防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2)体能测试
初试合格考生参照《消防员体能技能标准》进行10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10米×4往返、100米负重测试
检测时间:1月12日
检测地点:
体育馆由人民社会保障局和消防队共同组织实施,卫生安全局安排救护车现场值班。
(3)政治评论
由公安局和消防队组织,并向合格人员宣传
(4)体检和预录公示
政治考试合格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5)岗前培训和试用期结束后,岗前培训20天。岗前培训合格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自愿辞去原职务。
5、待遇标准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福利和工作费用由县财政按照每年350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专款专用。其中,工资福利为每人每年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绩效奖金每月300元,副队长(履行队长职责)岗位每月500元,司机岗位每月200元,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费用为每年5000元(用于购买服装、购置设备、数据账户、日常工作费用等))在2个月的试用期内,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200元。
6、考核管理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在乡镇专职工作,全天候值班,接受乡镇日常管理按照既定的乡镇政府专职队伍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责任管理办法,严格考核管理,日常考核由乡镇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绩效与待遇挂钩,确保队伍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作用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由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解释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年1月2日020
资料来源:龙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