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开放综合_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9条开放措施调整到位

记者从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会同北京市商务局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国务院近日批准,《全面推进北京服务业发展开放综合试点工作计划》九项开放措施所涉及的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办法已经调整到位。记者在

了解到,九项开放措施涉及租赁和商业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产业等。包括:支持在北京设立合格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台湾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允许在北京设立的外商独资旅行社为中国公民试点海外旅游服务(台湾除外);扩大开放北京服务业综合试点示范区和园区,取消互联网接入等增值电信服务(仅限用户)的外资比例限制

迄今,国务院批准的177项三年试点任务中有110项已经落实。485个示范项目已被纳入试点项目图书馆。建立了服务内务管理、协调调度、政企对接和市场化四种机制。目前,已有217个项目登陆。北京市商务局

副局长刘美英表示,与第一轮开放措施相比,开放措施调整和实施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扩大,体现了更好的连续性。首轮开放措施中一些适合首都战略定位、实施效果好或发展潜力较大的已纳入新一轮开放措施,并将继续试点实施。(记者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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