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网消息:据市交通委员会消息,随着收费公路体制改革的深化,将取消高速公路省级边界收费站的统一安排。我市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方式。货车的收费方式将通过电子收费门户框架从基于重量的收费转变为基于模型的收费。
收费方式的调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体制改革、取消公路省际边界收费站、提高公路交通效率、实现不停车快速收费的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各省市统一同步实施。经市政府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高速公路调整收费方式。
车型分类三方面调整
收费公路车型分类三方面调整:乘用车车型仍按座位数分为4类,其中长度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乘用车从2类调整为1类货车在根据额定载荷质量的分类进行调整后,根据车辆的总轴数、车辆长度和总质量进行分类,并从原来的5类车辆调整为6类。新增加的特种作业车辆根据车轴数量分为6种类型,与卡车相同
货车的充电方法从基于重量的充电变为基于型号的充电过去,货车是根据收费站称重的货物质量按重量收费的。不同吨位的车辆收取不同的费用,“多花钱多办事,少花钱少办事”。变更为按车型收费后,通行费将根据车轴数量收取。相同轴类型的车辆,无论安装了多少,都将遵守相同的充电标准。调整后,轻型和轻型车辆可能比原付款额增加,而重型和满载车辆可能比原付款额减少。与以前基于重量的收费方法相比,实际负载率越高,收费成本越低。通过货车收费方式的调整,引导和推动道路货运向大规模集约化方向发展,鼓励和推动大多数运输企业创新物流组织模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空车率,提高满载率,促进道路运输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在将
收费金额四舍五入到
以实施新的车辆分类后,公交收费标准仍将按照原标准执行,但一些公交车辆分类将被标准化。对于长度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巴,自2020年1月1日起,车辆通行费将按1类公交车统一收取,收费标准略有降低。津滨高速公路原有的19座至40座(含40座)公交车分为3类车辆,现有的40座及以上公交车分为4类车辆
通行费根据实际里程准确收取,体现多收少收的原则,使收费更加公平合理。市交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个ETC门架的收费金额按照其管辖范围内的里程和收费标准计算,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四舍五入为“点数”。通过高速公路的车辆应根据通过的ETC龙门架计算应收金额。电子收费(ETC)车辆应通过ETC门户网站及相关优惠政策按照应收金额收费,单笔交易金额应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四舍五入至“点数”。根据通过ETC门架的MTC车辆的应收总金额,手工支付出口混合车道时,单笔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四舍五入为“元”。(金云新闻编辑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