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5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部分提取的业务和业务处理所需的材料为有效实施《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提取工作的可操作性,提高提取业务效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了相关调整调整住房公积金退出商业租赁住房的一些必要材料:如果员工没有自己的住房,而商业租赁住房退出住房公积金,只需提供市有关部门出具的员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证明。如果系统显示员工及其配偶有住房退出历史,他/她将不再提供与住房产权变更有关的材料或员工本人签署的担保声明。其他提取材料将保持不变调整职工死亡提取的一些重要文件:如果职工死亡提取本金低于10,000元(含10,000元),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经存款单位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余额。其他提取材料将保持不变取消困难企业职工或单亲家庭子女上大学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