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上升! 潮州市第二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率在50%以上

记者从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我市第二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率在50%以上,贷款利率比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提高1.1倍。 一起了解详情↓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平民的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根据住房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我市第二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期贷款比率在50%以上,贷款利率上升到同期首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二、居住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文件设置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2019]6号);
1、取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净公积金贷款的二手住房评价报告书。 二手房组合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资金有关,按商业银行要求处理
2、取消二手房评估报告后,借款申请人应向我中心书面承诺房屋交易的真实价格,房地产现值应确认税务机关认定的房地产价格和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哪一方较低。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无关政策按原政策实施,之前受理的贷款申请按原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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