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公益组织_广西首例!防城港市检察机关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公益诉讼案件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2019年11月21日,防城港市检察院在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三楼组织了广西首次公益诉讼人民监督者评议事件会议。 三位人民监督者和一位“同心合作工作站”食品药品领域的专家参加了评议进程。 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孙桂江、防城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邓虹和防城港市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市司法局机关代表、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员、三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等30馀人监听了事件评议程序。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本次会议评议的事件是防城港市防城区检察公益诉讼部门处理的贩卖假药的事件。 此案原本符合刑事起诉条件,也符合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在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进行了立案和起诉前公告。 但公告期限即将届满时,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生效。 根据新法,由于此案未达到刑事标准,防城区检察院决定不依法起诉刑事案件。 但是,肖某和肖某的违法行为事实存在,也存在损害公共利益的事实,从而不能减轻或免除行为者的违法责任,公益诉讼检察依然负有责任。 因此,在防城港市检察院的指导下,防城区检察院从“要严格执行四项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制度,有机地统一事件处理的政治效应、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的角度出发,公开征询公益诉讼人民监督员采取评审事件的方式,人民监督员改变本案公益诉讼部分的处理方式的处理意见

会议上,公益诉讼事件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本案的基本事件,邀请了“同心合作工作站”食品领域的专家对事件药品进行了专业说明。 三位人民监督者听取事件报告与案件负责人交流,最后检察机关肯定将案件从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方式转变为公益诉讼行政诉讼前的手续。 人民监督员说:“检察机关销售假药案件在行政公益诉讼前程序处理的结果妥当,诉讼前检察应与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合作保护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取缔销售假药违法行为的力度,检察机关应继续跟进案件后续处理,确保案件改善

防城区检察院听取并采纳人民监督员的评议意见,宣布向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书。 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当场签署检察建议书,强化与检察机关的合作,严格贯彻“四个最严格”的要求,保护防城港食药领域的安全。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为了增进人民监督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理解,扩大本案的社会效果,防城港市检察院组织参加者举办了“公益诉讼检察服务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主题座谈会。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虹向参加者报告了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展开情况。 与会者纷纷表示,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在保护全市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等方面效果显着。 围绕“公益诉讼检察如何做好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工作”主题,参加代表纷纷提出意见、建议,深入发展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服务了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的建设。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0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公益诉讼公益组织

活动结束后,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孙桂江充分肯定了这次活动,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如何发挥公益诉讼功能,落实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四个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制度要求,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于事件, 发挥公益保护功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二是密切关注防城港“海、边、山、港”特点,着力构建符合地区特点、符合人们期望的优质公益检察产品,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工作力度, 营造人们所熟知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利用外脑,为探索改善检察机关服务国重大决策安排的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李佳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