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专家谈房地产泡沫_专家:房地产税短期内开征可能性不大

本报记者包兴安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下周举行。 其中,房地产税法审议的安排没有出现,受到外界的关注。

中国财政预算业绩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说,短期征收房地产税的可能性很小。 主要是房地产税在制度层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关联度非常强,房地产前期土地费用、居住保养费用、后期经营费用及相关土地使用税、权利税、增值税等需要统一计划来保证房地产税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今年两次会议期间,政府多次提及房地产税法。 根据今年政府的工作报告书,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3月9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全国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进行重要问题论证,条件成熟时才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诸葛搜房市场研究员姜国君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房地产税尚未进入立法审议程序,相关调查和前期论证工作尚未完成。

张依集团表示,房地产税是人们心理准备不充分,征收房地产税需要普遍的大众基础。 此外,征收房地产税的经济时机还不成熟。

姜国君说,上海、重庆已经对部分个人住宅征收房地产税,但我国面积广大,各地区、各级城市的土地、住房市场状况和持有状况不同,难以形成统一标准,在此时全面推进上述两地区的经验成果也面临一些矛盾和困难,房地产税滞后的原因

“因此,房地产税在制度上十分充分,民意上有基础,在经济上必须具有辅助作用,这是最好的时机。 由于这些因素在短期内还没有准备好,预计房地产税在短期内实际上不能提高议事日程,有必要花时间完成之后再寻找出发的时机。 张依群说。

除房地产税外,对于完善房地产长期管理控制机制的问题,张依群表示,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和整体经济控制方面有很多手段,税收、信用、行政等很多手段还有调整空间,但重要的是稳定。

姜国君认为通过税收调节楼市发挥很好的作用,在完善长期管理控制机制的同时,既要控制炒房,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又要有效利用居民拥有的丰富房地产。 政策指导,必须统一居民拥有的富裕房地产,发展租赁业务和住房保障事业,既能规范管理个人租赁市场,又能使居民富裕房地产发挥更大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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