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中新经委客户最近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6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简称《意见》)。
随着我国租房人口的不断增加,土地和住房供应主体单一,住房保障渠道多样性不足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迅速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解决新的市民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房租市场存在虚假房源信息、恶意押金租金等问题,侵犯了租赁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的稳定。

从现在的房租经营主体来看,本次六委会也锁定了房租重组,主要以个人租赁、房地产中介机构、长期租赁机构为中心。
目前为止,许多媒体报道了一些小房地产中介机构收取价格差距的情况,北京房地产生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贸大学教授赵秀池先生表示,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应收取房租价格差距,应通过双方的交易提供中介服务来征收服务费用。 “目前大多数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服务都很规范,个别的小房地产中介机构仍然存在收入差距的情况,但有些房地产中介人不包括在监督管理中,很难包括在监督管理中。”赵秀池说。
“意见”发表后,大众讨论挣钱问题,转向长期租赁机构的收费模式,值得注意的是“不能挣房租差额”的规定只适用于房地产中介机构,即租赁中介,不包括长期租赁公寓等租赁企业。
着名财经评论家江汉指出,房地产中介机构主要指市场传统中介机构。 传统中介机构只为租赁双方提供中介信息中介服务,其利益主要来源于租赁双方信息的不对称。 因此《意见》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不要挣房租价格。 自由,像魔方这样的租赁公寓属于房屋租赁企业,一方面向业主提供全过程的房屋管理服务,另一方面代表业主与志愿租赁的租赁人签约提供生活服务,如定期清洁、家庭维护、宽带服务等,服务费用是中介信息中介服务 专家强调,应该认识的是房地产证券交易所和长期租赁公寓有本质的不同。 此次“意见”调整提案主要针对以房地产证券交易所为代表的传统中介租赁方式。
巴乐兔租房研究院院长高萌表示,“意见”预测了房租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行业进一步发展和政策制约,越来越多的专业住房租赁企业投身行业,将非正规个人行为转化为专业机构行为。 未来构成我国租赁供应主体的是大量租赁机构,行业生态也围绕这些机构的市场化行为。
传统租房模式具有租房过程复杂、租房时间投入大、多馀支出多等特点。 长期以来,缺乏规范化和专业化服务严重制约了住宅租赁市场的发展。 与传统中介麻烦的租赁模式相区别,长期租赁机构首先实现了找房、合同、支付、租赁服务的全过程互联网化,使租赁权利和义务关系更加透明,更加规范合同的签订。 不仅如此,长期租赁机构还有效地改善了租赁市场发展的总体环境,确立了住宅质量、服务体系更高的标准,修正了租赁错误。
在业界,这次“意见”内容广泛,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维持了租户的合法权益。 加强现有租赁市场监管政策的效果,在2020年促进租赁市场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的同时,使租赁企业能够更规范地发展业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