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个账户,你是怎么办到的?

一、账户1 :印花税审查账户
纳税人应当原封不动地提供印花税证明书(以下简称“征税证明书”)等相关纳税资料,妥善保存,统一设置登记保管《印花税证明书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纳税证明书的签收情况。
(一)规范了纳税人自身印花税的管理行为;
(二)有利于纳税人税收的统计和缴纳;
(三)也有利于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参考策略: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
二、账户2 :研发费用支助账户
要求企业根据现有会计科目,根据研发支出科目设立辅助账户,年底填写研发支出辅助账户汇总表进行分析。
辅助账户详细登记:
包括人员人事费直接费用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的折旧新产品设计费、新技术规程制定费、新药开发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等。
参考策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开发费用关于改善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3条第1款规定:企业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有增加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立辅助账户,当年可以增加扣除的研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5条:企业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会计处理研发支出。 在研发项目成立时设立研发支出补助账户,由企业准备调查。
“关于贯彻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算扣除政策的通知”(税总信〔2016〕685号)
“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减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相关问题的通知”(税总所便通〔2017〕5号)
三、账户3 :建筑服务增值税的预缴税簿
(一)纳税人应自行编制预缴税簿,与不同县(市、区)区分项目,登记所有收入、支付的承包款、扣除承包款的发票号码、预缴税款和预缴税款的纳税证明号码等相关内容,暂缓审核
(2)按桥归桥、路归路、工程施工项目收集收入和承包款,该承包款不能达到彼此的收入
(三)纳税人应按工程项目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参考策略:
国税总局关于颁布2016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设服务增值税征管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十条对于跨县(市、区)提供的建筑服务,纳税人应当自行编制预纳税登记表,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的所有收入、支付的承包款、扣除的承包款、扣除承包款的发票号码、预纳税和预纳税的纳税证明号码等相关内容,保留审查
四、账户4 :福利费明细表
财务人员应单独设置“员工报酬-应付福利费”细帐,计算福利费的发生和详细细目。
(一)便于在企业内加强福利费的管理和管理;
(二)便于税务部门有效监督管理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
参考策略:
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和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分别设置账簿,进行正确的计算。” 账目单个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 逾期未修改的,税务机关可以合理核定企业发生的员工福利费”。
五、账户5 :房地产和房地产正在建工程总帐
财务人员将房地产增加和房地产建设工程分两年扣除制作总帐,对房地产和房地产建设工程,纳税人应各自计算扣除对象税额。
参考策略:
公布国税总局2016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不动产进口税额扣除暂行办法》的公告第13条纳税人编制不动产和不动产建设工程总帐,记录收集和准备不动产和不动产建设工程的成本、费用、纳税证明和进口税额扣除情况。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税项目、增值税免除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房地产和房地产是建设工程,也应记录在纳税人设立的总帐中。
本文来源:中税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