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春节了,无数青年男女又要迎接过年回家催婚的大关。
前些天,长沙县的市长邮箱里收到了特别的信。 长沙县的柳女士渴望在大年三十日当天领取证明书。 不是被父母催促了吗? 原来,柳女士的女朋友在2020年1月24日正好20岁,那天正好是除夕的好日子。 他在过年前收到收据,可以提出近9万元的撤销款。 对于柳先生的这一要求,民政局答应不处理。
据本报长沙讯报道,长沙县柳向市长的职位传达了自己和未婚夫想在除夕拿到证明书的消息。
根据这封信的内容,柳女士的女朋友1月24日就20岁了,正好是除夕,他们预定结婚,“村里因为撤销费用,春节前结婚将近9万元,民政局除夕不出勤,不能登记,我们将损失约9万元。 对农村家庭来说,这是相当多的数字”。
2019年12月27日,长沙县民政局答复了这封信。 根据回答内容,“你的出生日期是1997年9月8日,你的女朋友的生日是2000年1月24日,根据《婚姻法》第6条关于法定婚姻年龄的规定,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 现在,2019年9月8日已经22岁了,她20岁的那天是2020年1月24日。 所以你们的第一个结婚登记日是2020年1月24日。 只是,2020年1月24日是除夕,除非是法定工作日,否则就不能登记结婚。长沙县民政局还表示:“结婚登记是人生的大事,感情深刻的水流到渠成。 不要把感情、婚姻和拆迁事务混为一谈。 婚姻生活是否幸福,不是拆迁费用的多少,而是男女双方结婚,真正承担着结婚家庭的责任。 理性地选择,祝福你们俩幸福。 ’他说
记者随后向长沙县民政局确认了这一事实,职员说男性也通过电话咨询过,根据对方的消息,女性在2020年1月24日(大年30日)才20岁。 碰巧这天是国家法定假日,不能在法定工作日向市民登记结婚。
记者张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