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11月18日,市卫生监督所举办了全市饮食品集中消毒法律法规培训班,各县区共有饮食品集中消毒监督管理所长和科负责人、全市饮食品集中消毒服务部门负责人和检查员29人参加。

训练会于2019年通报全市饮食品集中消毒机构监督情况和量化等级评定结果,将参加训练的企业代表和监督人员结合《条例》和《食品安全法》进行了系统的全面解释。 南洼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队就南洼区饮食品监督“六”模式详细介绍了监督经验。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高勇详细解读《条例》实施时间、标签增加内容、发货检验记录等6个方面的内容,与参加企业的代表按批号等探讨新标签项目的统一标准,提出三项要求:一是结合宣传教育,各县区卫生法执行人员认真学习《条例》, 要求各县区继续集中消毒量化评价管理,根据《浙江省饮食品消毒服务单位量化评价表》内容,认真开展下年度量化评价, 确保这项工作有序进行的三是让各企业适应当前形势,加强自律管理,加强自身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认真进行自我调查。

《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在市卫生监督所《条例》实施前对有关企业实施培训,通过监督部门面对面解读向企业法人、具体负责人全面宣传,通过现场讨论通过新项目统一标准,引导企业更好地明确自身主体责任,迅速适应新规定,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