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于1月3日报道,最近越来越多的读者关心如何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目前哈市医疗保险部门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接受过程,就哈市、异地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领取问题进行了解答。
登陆政务服务网可以在线申请,如果第三子必须填写基准证号码。 投保人注册“哈尔滨市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事务部门服务医疗保险局的“生育保险人婚姻信息维护”模块,单击“在线申请”,按照提示上传婚姻证书和基准证书照片,然后单击“提交”(注:填写生育次数)。 如果是第三个孩子,必须填写准生证号码,第一个孩子和第二个孩子不需要填写),保险人认真核对承诺书的信息,点击确认提交。 投保人持有“社会保障卡”,在任何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印卡就诊,结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 (产前检查必须有母婴健康手册)
非现场生产,需要有条件地向经营机构申请,待遇参照市政规定实行。 投保人异地产生的生育医疗费,将本人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复印件、财税一并印刷的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婚姻证明书、出生医学证明书等要件带到各级医疗保险事务所申请生育医疗费待遇,待遇标准按照市内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由公司代理人处理,由公司申请发放。 使用者女职工医疗费用结算后,所属事务所的代理人登记“哈尔滨市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事务部门服务-医疗保险局的“生育津贴申请”模块,单击“在线申报”申请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或流产津贴,申报提交后,医疗保险中心按规定期限将津贴保险公司 同时,医疗保险部门注意到,使用者第一次领取生育补贴需要填写“待遇支付账户登记表”。 使用者每年首次申请生育补贴,必须申报“使用者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