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的执行利率_房贷利率新政执行,株洲多家银行浮动报价变化不大

标题:房贷利率新政策落实,株洲许多银行浮动报价变化不大

住房贷款的执行利率

从10月8日开始,实施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新规则。 根据中央银行此前发表的《关于调整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从10月8日开始,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以最近一个月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估计利率( LPR )为价格基准形成的。 最初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的期限LPR,两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的期限LPR和60的基点。

据说LPR是新的利率标准。 LPR是各报价银行每月报价,全国银行间业者打折中心计算的,至今参照的基准利率由中央银行直接决定价格。 根据9月20日最新发布的LPR报价,1年的利率为4.20%,5年以上的利率为4.85%。

根据这个计算,中央银行最初的住房贷款利率必须在4.85%以上,双套房贷款利率必须在5.45%以上。 据银行业内人士透露,新政对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暂时没有大的影响和影响,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会显着上升或下降,可以说是稳定过渡,将来调整到相应的期限LPR以上。

株洲房贷新政实际落地情况如何?记者访问我市许多银行时发现,这些银行给顾客的实际利率与原来的利率没有太大差别。 新政实行前,株洲首套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升15%,5.635%,2套房贷款利率上升20%,5.88%,转变为LPR评估方式后,分别上升78.5基点和103基点,符合中央银行的要求。

“按9月20日计算,贷款利率的调整很小。 ”一位国有银行员工说,由于LPR每月调整,今后市民进行个人住房贷款时,利率变化比以往频繁。

资料来源/株洲日报记者/任远

编辑/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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