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要求食品_蛋糕内超标加入含铝食品添加剂 女子获刑8个月并被要求公开道歉

12月6日,沥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沥桥区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 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有期徒刑8个月,被判罚款5千元,被西安市市级以上报道媒体要求道歉,向沥桥区检察院交付销售金额合计48000元的赔偿金。

法院审理表明,从2017年开始,孙某被告、女被告在未央区艾旗蛋糕店从事蛋糕和面包的加工、销售。 为了制作蛋糕,2019年3月,孙某在农贸市场购买了两袋甜泡粉(含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加入蛋糕胚胎销售市场,收益4800元。 经公安洼灞分局抽样检查,孙某制作的蛋糕胚中铝的残留量不合格,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长期吃这种蛋糕会引起严重的食源性疾病。

法院审理,被告孙某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引起严重的食源性疾病,孙某的行为损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必须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造成一定的身体损害,依法可以以道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向沥桥区检察院交付销售款的10倍赔偿金,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在法庭上说不上诉。 (记者张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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