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应急局发出《关于切实开展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和恢复生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和恢复生产的时间表,安排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说,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制定完整的停产计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药物配置、产品制作等,确保1月7日以后全面停止药品工程生产,1月13日以后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停止作业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认真整理各工序、工房内的原材料、药物和成品、半成品,根据工房的用途妥善保管,对于有不得随便放置的药物工序和粉尘大的工房,要彻底清扫药物粉尘和药物沉淀池内的剩馀药物,切断工房和机械电源, 必须维护机械设备的各企业必须实行自动巡逻制度,确保24小时通信顺利,及时有效处理安全的生产突发情况。
据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鉾陵市,每年夏冬暂停“休假”,各企业可以从2月1日(农历正月初8日)起申请复职,复职前应当根据烟花生产企业的复产安全条件进行全面的自我调查、整改 不符合再生产条件的,绝对不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