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深圳商报记者王斗天
在元月2日开幕的政协罗湖区第五次会议上,企业界夏凌捷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持罗湖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的建议”。

夏凌捷表示,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表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今年正式实施,在外商投资准入、促进和保护等方面制定了统一规定,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9年4月29日,“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的措施”(修订版)中说“鼓励各区(新区)实际结合,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了有特色的招商支援政策”。 的双曲馀弦值。
夏凌捷认为,近年来罗湖区“北科技创新、南金融商贸”产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已经形成。 全区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实施,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全面加快,吸引了众多高新技术企业。 但与此同时,外商投资领域发展的短板逐渐浮出水面。 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4834户,其中罗湖区2083户仅占14%,罗湖区变革与产业创新体系进入一流城市的发展定位不一致,罗湖外资企业的数量和规模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在当前“双区驱动”大背景下,支持罗湖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对加强罗湖产业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影响力,推动罗湖区创建国际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和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
夏凌捷建议,罗湖区应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和功能定位,以构建“科技+金融+消费+现代服务业”创新型城市经济体系为线索,从功能性角度完善外商投资政策短板,不断提高产业体系核心竞争力和外资吸引力。
一是规划罗湖区重点引资领域和特色产业领域。 在市“正确招商联动机构”的指导下,结合罗湖“城市更新统一区域”和招商引资联动,规划罗湖区重点招商区域和特色产业区域,建设更好的产业发展合作环境,支持外商投资机构、跨国公司布局发展。
二是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奖励、贷款折扣、资金补贴和其他补贴等多种形式给予支持。 对属于鼓励对罗湖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一定水平、规模和利润外商投资项目融资采用折扣的鼓励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满足一定资金补贴部分税务支持鼓励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相关税率方面予以减免或扣除。
三是加强企业与政府沟通,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支持辖区外商投资产业建立行业中介组织和企业商会,实现政府与外商投资企业之间良性交流,以此为载体,贯彻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和面临的困难,随时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为日常经营提供必要的支持、培训和服务
四是加强外商投资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优化人才资源结构。 跨国公司需要人才,拥有国际权威证书的高级人才定居罗湖,从入户、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方便,维护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