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启动,“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城镇廉租住房资金实施意见通知”为规范资金管理奠定了基础。
2009年,为完善我市分层住房供应体系,正式发布《关于印刷发行》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 的通知、《关于公共租赁房屋租金补贴对象及租金补贴标准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刷发行》北京市公共租赁房屋财政折扣奖励资金管理方法>; 的通知》面向我市中低收入住宅困难的家庭等群体开展公共租赁住宅工作,引导和支持社会主体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2011年至2014年,随着公共租赁房的发展,我市在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资金、补助资金、公租房的分配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实现了并行性。 2015年,我市正式发布《市场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和市场租赁补贴标准通知》,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逐步建立以租赁和租赁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