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和朋友凿冰钓鱼_延边一男子微信朋友圈辱骂民警 元旦前夜被拘留

2019年12月31日,全市人民接近喜讯的新年时,敦化市一名男子因在微信朋友圈骂警察,依法被敦化市公安局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元旦前夜进入拘留所。

男子和朋友凿冰钓鱼

当天下午2点左右,敦化市民孙某开车在敖东大街南侧的宾馆附近工作,把车停在路缘上违反停车规则。 敦化市公安局警卫在巡逻中发现该车辆违规行为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吉林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十八项规定处罚,限期三天后十五天内交通保安队处理。 孙某对公安机关的处罚结果不满,立即利用手机微信的朋友圈功能,发送侮辱性文字和民警视频,造成极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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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明显事实,孙某的行为已成为挑衅性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者孙某的行政拘留受到9日的处罚。

网络不在法律之外,公安民警依法保护职务,对行政处罚不满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警察辱骂个人不满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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