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保证通知_“债权转让”中常见问题十问十答

债权转让保证通知

问题1 :《合同法》第80条规定的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可以口头通知吗?

答:转让合同债权可以口头通知债务人,但我们以书面通知,建议债务人签字。

问题2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吗?

a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问题3 :报纸是否告知债务人有效? 你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吗?

答:在实践中,以报纸形式通知债务人未违反法律规定。 建议债权人只要实施有效的通知行为,债权转让就能使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公开广泛发行的报纸。

问题4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情况下,新债权人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吗

a :不,债务人有答辩权,原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问题5 :只有债权人能通知债务人吗?

答: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即使不通知债务人,债权受让人也可以直接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发送起诉书的方式可以是合法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

问题6 :实践中法院认可的通知形式是什么?

答:申报通知、债务人自身的行为认可、特快投递方式通知、口头通知、起诉通知、诉讼中通知。

问7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最常见的形式是什么?

a :当然债务人会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债权转让后会分别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

问题8 :债权转让通知可以撤回吗?

a :太好了。 参照《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关于撤回承诺的规定,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前,或者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的同时撤回。

问题9 :如果有担保人,债权转让需要通知担保人吗?

a :没有。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适用的一些问题”第28条规定,“保证期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债权转让不能通知保证人。

问题10 :如果法律文件中确定的权利人在执行手续前合法转让债权,债权受让人可以直接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债权人只需向法院提交受权证明文件,法院无需对执行人员进行裁定变更。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