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大胆! 防城港男人装修新房,不给我最后一笔钱! 法院调解后…… ...
“大家都上思而居,不抬头低头。 另外,你们之间的矛盾并不深刻。 案件纠纷的事实也很清楚……”2019年12月29日,上思法院立案陪审员吴世庚法官,考虑到周末当事人的空闲时间多,将翻新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集中到上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调停。

事件由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事件回顾: 2018年10月17日,宁某因重新装修新房,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工程合同,该新房的装修工程由装修公司完成。 双方在合同中就装修工程概况、检验、货款及违约责任等作出承诺,但对施工工期没有承诺。 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开始装修宁某的新房。 2019年8月,装修公司将房屋装修交给宁某,要求宁某支付工程尾款13574元。 宁某双方口头约定装修竣工时间,装修公司逾期影响工程,要求适当减免工程尾款,装修公司不承认宁某的主张。 因此,双方产生矛盾,装修公司向法院起诉。
此案经审前调解和开庭审判未能解决矛盾,但主办法官吴法官认为双方矛盾尚未达到解决不了的地步,尚有较大的调解空间,故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经吴法官巧妙调解,装修公司与宁某的合同关系得到了良性修复,装修公司与宁某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宁某向装修公司支付了12000元工程押金,装修公司完善了宁某新建的装修工程,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上思法院对案件简单、争议少的速裁案件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多元化调解,促使案件调解结束,真正实现纠纷和案件解决,有效解决社会矛盾。
资料来源:上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