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什么意思_个税App可查收入纳税明细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肖涌刚)新年初,税App新增了“所得纳税详细查询”功能。 1月2日,记者注册的税App表示,市民可以在主页的常用业务中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栏,实时查询2019年的工资、劳务报酬、稿费、版税等4项18种收入明细和申报的税金额。

现在的“收入纳税详细查询”栏中,显示了市民2019年度的工资、内职补偿金、个人所有权激励收入、一般劳务报酬收入、其他劳务报酬收入、原稿报酬收入、忠诚度收入等共计18种收入的详细内容,包括收入的种类和金额、税金额、扣除单位等详细内容。 如果市民确信某些收入与自己完全无关,或者申报内容错误,可以直接通过本栏目或批量投诉功能进行投诉。

了解个人年收入是进行年度清算的第一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结算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纳税人2019年度结算的时间。

一般来说,工薪阶层每月领取的工资中,公司作为扣除义务者已经依法进行税收的预扣。 因此,2019年度货币转换器应退还或补偿的税额=[ (综合所得-60000元-“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根据儿童教育等特殊扣除-法律决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率扣除]-2019年支付的税额。

根据《公告》,纳税人除非综合收入年收入超过12万元,否则无需进行年度换算的纳税人,除非增税额超过400元,否则无需进行年度换算,而与综合收入年收入高低无关。 另外,如果纳税人平时已经纳税的税额和年度课税额完全一致的话,就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充税金,也不需要换算年度。

综合所得年度的换算,不仅对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也是第一次。 一些纳税人担心,在进行年度汇率转换时会发生“堆栈”,互联网和税务厅会堵塞。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应采取分组指导办法,积极注意不同纳税人在一定时间内处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更高质量的高效税务处理服务,以确保纳税人有明确、稳定的时间,从而切实处理税务,使体验更好

记者注意到“综合所得换算申报”功能的入口也显示在“个人所得税”App页面上,正式的在线日期是3月1日。 现阶段纳税人可以根据提示观看“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换算申报”主题,了解相关具体信息,了解当时进行年度换算。

税务总局方面表示,税务总局最后验证了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在年度换算期开始之前,系统会根据一定的规则向纳税人提供申报单相关数据的预填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更方便地完成年度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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