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总部_《南山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印发入选《财富》世界500强奖励千万元

日前,南山区政府发布了《南山区奖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方法”)。 “方法”是指在南山区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行使投资管理、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功能,核心运营机构、功能机构设在南山区的总部机构。

本公司企业可认定的标准是,在南山区注册经营一年以上,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计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在8亿元以上(人民币,以下相同),批发业在20亿元以上,房地产业在50亿元以上),上年度形成南山区的地区财力在700万元以上, 或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在6亿元以上,上年度形成南山区的地区财力在900万元以上。 对“财富”选为“世界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选为“中国500强”的企业管辖区内经济贡献巨大,符合连续两年被评为“南山区纳税百强”的企业、连续三年形成地方财力达到700万元企业的南山区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产业支持作用,经区政府批准,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

方法鼓励总公司企业在南山区设立投资运营、财务结算、营销采购中心等功能机构。 其中,首次被认定为南山区总部企业,首次被认定为给予100万元奖励的深圳市总部企业的区总部企业,首次被评为给予200万元奖励的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广东省500强”的区总部企业,首次被评为给予300万元奖励的中国企业联合会, 被评为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500强”的区总部企业,首次被评为给予500万元奖励的“财富”的“世界500强”的地区总部企业,奖励了1000万元。

本公司企业的办公用住宅支援包括购买办公用住宅补助金、租赁办公用住宅补助金、政策产业用住宅支援。 本部企业用地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南山区本部企业可以申请参加南山区本部项目的选拔,可以独立或共同申请本部大楼的建设,用地规模与企业对本区地方的贡献一致,以个人为中心。 另外,总公司企业可以在便利的服务政策、绿色通道服务、儿童入学服务、医疗服务、人才住房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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