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火灾消防栓没水_救火时消防栓没水,物业赔28万

2018年11月13日,长沙的眼镜店突然起火,为了救出被困的妻子,丈夫唐先生跳入火海,终于有两人死亡。

什么引起了火灾? 谁应该对唐先生夫妇的死负责?

日前,法院就此案作出二审判决,房地产公司对两人死亡承担30%的责任,赔偿28.8万元。

最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表了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2018年11月13日,长沙市天心区“雪亮”眼镜店发生火灾,现场入口的消防软管破裂,发生火灾时消防栓没有进水,消防栓也没有配置水枪,事故现场附近的消防软管也破裂,灭火时间大幅延迟。

法院二审判决房地产公司对这对夫妇的死亡承担30%的责任,赔偿28.8万元。

丈夫多次冲进火场救了妻子,但终于没有出来

从2017年开始,唐先生和妻子在长沙市天心区经营“雪亮”的眼镜店。 这家眼镜店属长沙凯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范围。 因为店铺会停电,唐先生和方先生购买汽油发电机放在店内。

2018年11月13日14点27分左右,雪亮眼镜店发生火灾,因火灾雪亮眼镜店全部烧毁,面积约为43平方米。 火灾主要烧毁店铺内的装修、眼镜检查、打磨设备等,方先生被关在店铺内,因窒息而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火灾发生时,唐先生烧伤后多次闯入火场救助妻子,然后被送往医院救治无效,于2018年11月15日死亡,仅留下5岁的独生子女。

事件发生时,根据附近居民拍摄的影像,唐先生全身都是火,别人拿着灭火器灭火后,又进来了。 这几次之后,唐先生没能自己出去……

2019年1月10日,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局消防队编写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点位于雪亮眼镜店中部南墙一侧(距东门约10.5米,距西墙约3.5米)的汽油发电厂,起火原因可排除雷击、自燃、生活用火灾事故、人为放火、电路故障等。

一审房地产承担二次责任,赔偿约十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先生的父母和儿子向天心区法院控诉房地产公司社长沙凯程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索赔135万元。

原本在火灾发生前,市政提质改造工程需水,长沙凯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防水提供了损坏的消防软管。 长沙凯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曹某说:“当时,那个市政提高质量,在修路之前,我们已经绿化了,所以要浇水。 你说的软管,因为施工时给施工用水,所以我不需要准备好软管,也就是说,有的是接口,有的是破损的,有的是施工用水……”

据天心区法院审理,长沙凯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存在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消防初期消防水枪不能立即有效发水。

一审法院认为,长沙凯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无法完全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承担应对火灾损失的责任。 唐先生死于火灾中烧伤。 火灾的起火原因和唐先生无视自己的受伤,多次冲入火场救助方。 一审法院酌情由唐先生、方先生共同承担主要责任,唐先生亲自承担次要责任5%的责任,长沙程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次要责任10%的责任。 长沙凯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96095.52元。

二审调整对房地产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判决后,原被告双方都不接受,提出上诉。

唐先生和方先生的家人认为,长沙凯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特定的地方没有安装唐先生夫妇购买的发电机,这成为了这次事故的危险性。 "房地产公司管理的事故现场入口的消防软管破裂,火灾发生时消防栓没有进水,消防栓也没有配置水枪,事故现场附近的消防软管也破裂,灭火时间大幅延迟. "

“两人的死亡原因都是火势迅速蔓延,两人是一氧化碳中毒,其中唐先生火灾时多次冲入火场导致结果恶化。”长沙凯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认为,物业公司管理的消防设施没有缺陷,物业公司没有责任。

长沙中院审判表示,此次火灾发生前,市政改建工程需要用水,长沙凯程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给市政建设部门使用消防水,提供了损坏的消防软管,因此存在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消防初期的消防水枪不能立即有效发水。 法院认为长沙凯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述管理不当的情况推迟了本次火灾的救援,一审法院确定长沙凯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过低10%的赔偿责任,适当调整长沙凯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判决长沙凯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赔偿288286.5元。

注意

定期排水操作检查消火栓

定期维护消火栓时,一方面要进行排水操作检查,另一方面要确认消火栓是否有效,水压水量是否符合正常范围。 另一方面,配水管网也通过消火栓排水来改善管网的水质。 消火栓排水作业中,为确保排水质量的效果,防止管网的二次污染,在排水时连接软管排入雨水井。 (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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