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审判现场
12月24日上午,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公司原副社长姚卫东以受贿罪、贪污罪嫌疑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从2008年至2019年,被告人姚卫东曾多次利用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的法律审查部主任、总法律顾问、副社长的职务上的便利,申诉人多次不当收取他人财产共计人民币403.70223万元,2010年至2015年, 姚卫东利用职务便利,以清算虚假发票等方式侵占公款总额为69.1484万元。 事件发生后,被告人姚卫东及其亲属退还违法所得金共472.85063万元。
公诉机关称,姚卫东被告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益,不正当收受他人财产共403.70223万元,侵占公款人民币69.148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 在审判中,公诉机关提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了证据。
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省投资集团控股公司和被告人家属等共计80馀人旁听了审判。 此案择期作出判决。 (曹振国通讯员王蓉)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公司前副总裁姚卫东因涉嫌受贿、贪污案被提起公诉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公司前副总裁姚卫东因违反纪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公司副总裁姚卫东接受纪律审查和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