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新《证券法》),修订后的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经国务院证监管机构或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定为法定登记机构,废除发行审查委员会制度,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可以按规定审查证券发行的申请。 同时授权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开发行登记的具体办法。
审查委员会制度成为历史
我国发审委员制度已有26年的历史。
1990年,上海深圳交易所相继成立3年后,1993年,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证券发行审查制度。
1993年6月,为了提高新股发行业务的透明度,证券监督会成立了股票发行审查委员会,作为证券监督会内部的工作机构,行使证券监督会授予的职权,负责股份公开公司报告的资料的再审。
但是,创立当初的发审委员会没有公布委员名单。 到2003年公布的《股票发行审查委员会暂行办法》为止,原发行审查委员的身份必须保密的规定被取消,当年成立的第六届发行审查委员25名委员名单正式公开,其中兼职委员12名,专职委员13名。
根据证监会官方网站2013年7月3日发布的《发行审查委员制度的历史和作用》,经过企业审查,发行审查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原则提出发行审查决议,确定复审结果,根据复审结果批准或修改证监会发行部提出的预审意见,发行复审意见书。
评委组成方面,除由证监会、证委办公室人员聘请外,主要由国内金融、经理会、企业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聘请。 评审委员每次二十名,任期一年。 第一届评委中,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占50%。
1999年7月1日《证券法》的正式实施和一系列文件相继公布,股票发行审查制度的基本框架得以构建。 在审查委员会条例的阶段,为了提高审查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使委员更具代表性,扩大了证监会外委员的比例。 本阶段分别组成第四、第五批评委,每两年一次,一次委员共八十名。
2003年12月,发行评审委员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委员人数从80人减少到25人。 其中证监会5人,证监会以外20人,部分委员可专职,任期1年。
2009年发布创业板,首届创业板发行审查委员会于当年8月成立,有35名委员。 其中证监会兼职委员3名,上海深证券交易所专职委员2名,证监会以外专职委员21名,兼职委员9名。
与主板发行审查委员相比,创业板发行审查委员之所以增加行业专家委员,是为了更加专业地把握企业审查工作。
根据当时的“发行审查委员会方法”,发行审查委员每任期1年可以再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3次。
2017年7月,证监会发布了修订的《中国证监管委员会发行审查委员会方法》,明确合并了板发行审查委员会和创业板发行审查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第17届发审委员会成立,业内称为“大发审委员”,委员有63人。
目前履行职责的是第十八届审查委员会。 证监会今年2月1日发布的公告显示,第十八届审委共聘请委员21名。
但在发行审查委员制度成为“过去式”前夕,今年12月13日证监会宣布,为保证发行审查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发行审查工作质量,加强发行审查委员会建设,证监会按照法律、公开、偏好原则采用发行审查委员。 此次公布的补充委员候选人有23名。
审查权的转让
发行审查委员制度是证券发行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使职权与证券发行审查制度密切相关。 不可否认的是,发行审查委员会制度自成立以来,在吸收审查会以外的专家参与审查,发挥专家关心功能,提高公司质量,加强对发行审查工作的监督,提高发行审查工作的信誉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注册制度逐步全面实施的今天,取消审查委员会制度,将权力转移到交易所也是业界所预料的。
那么,废除审查委员会制度是不是意味着即使想要上市的企业不经过审查也可以马上上市呢?对此,不想取名的证券公司的人并不是对《证券日报》记者说,IPO企业没有必要以注册制度进行审查。 以前证券监督会提交审查委员,在注册制度下由交易所进行审查。 "并不只是审查权的下放,取消审查. "
以科学创板为例,证券监督会发表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学创板实施试验注册制的意见》,上缴所负责科学创板的发售审查。 上缴所受理企业公开发行股份上市申请,审查判断企业是否满足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同时,证监会监督上缴所的审查工作。 监督上缴所建议的内部防火墙制度,发行上市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隔离运营,防止利益冲突。
“简化证券发行条件是尊重市场、尊重投资者、提高效率的具体表现,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证券最高投资顾问郑虹表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新《证券法》要求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努力工作。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实施注册制有效缓解IPO“堰塞湖”现象,以市场化选择方式将市场资金流向优秀企业,加快优胜劣势,保护投资者权益。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