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浏阳市委宣传部于26日晚在12月26日7点35分批准,浏阳市永和町瑞枫烟花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泰和分公司在该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生产中止整顿期间,未经再加工许可擅自开封生产,7点52分在造粒间发放材料时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事件发生后,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与长沙市、浏阳市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安排有关机构进行救援处理和后勤处理
目前,伤员已经接受了救治
生命体征稳定
该工厂的法人代表、保安员等
有关负责人已经受到警察的控制
12月4日7时50分左右,浏阳市澄江镇达坪村浏阳市碧溪烟火制造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烟火爆竹,工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
12月5日,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批准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停产,企业按要求全面停产。
在此之前观阳市报告了12.4烟花爆竹的重大事故
1死1伤,7死13伤,13死13伤
这不是数字游戏
这是人的命
......
十二月初四
“烟花之乡”湖南浏阳发生了爆炸事故
关于死伤者,当地最初称为一死一伤
媒体对此抱有疑问
官方改称七死十三伤
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
紧急管理部会给出最终答案
13死13伤
最新调查结果

湖南有关部门调查显示,12月4日7时32分,浏阳市碧溪烟火制造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烟火爆竹,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其中受重伤),4人受轻伤(无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528.4万元。

爆破了周边的民居玻璃,从海报新闻上拍了照片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浏阳市碧溪烟火制造有限公司的超许可范围、超定员、超药量、改变工作室用途的违法组织生产,土地安全监督部门责任落实,制止事件的企业违法生产行为未能及时发现。
事故发生后,事件企业股东、法人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掩盖了遇难者的遗体,与澄江町的相关人员合作虚报事故信息,造成了过少的影响。
十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紧急管理部网站的截图
湖南省有关部门调查认定,这是违法生产违规造成的,存在虚假报告、虚假报告、玩忽职守行为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和违纪行为事故。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湖南省开始向事故相关负责人追究说明责任。
湖南公安机关对案件企业股东、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刑事调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不报告,或者伪造安全事故罪对陈某、杨某等10名案件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湖南省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合作,对涉嫌玩忽职守和虚假申报的浏阳市澄潭江镇党委书记刘某、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某、浏阳市澄潭江镇党委、副町长王某、澄潭江镇联厂干部袁某4人进行了立案调查,采取留置措施。
长沙市委对浏阳市委常委、吴某副市长、泸阳市副市长、屈阳市副市长3人进行了事前免职处理。
事故已经发生了,无法挽回
企业要做的就是勇敢面对,吸取教训
虚假陈述只是让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为
纸包不住火!

7人死亡和13人死亡
定性事故有什么区别?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是重大事故,必须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是重大事故,必须报告国务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关于迟报、漏报、过少报等行为
会发生什么呢?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机构主要责任人报告事故或漏报事故的,属于上年收入40%至80%罚款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依法处分罪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虚假报告或者报告事故的,构成对事故发生单位处以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每年罚款60%至100%的国家职工,依法给予处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迟报、漏报、虚报、漏报事故的,构成直接责任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处分罪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9条
第二个是不报告事故罪或者说谎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报告责任的人员不报告事故情况,事故应急处理错误,情节严重的,处以徒刑或拘留役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释义】所谓“报告责任人”,主要是指生产经营部门的责任人、实际管理者、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投资家以及其他报告责任人。
由此可知,过少报告了安全事故等行为
性情不好,后果不堪设想
对企业和员工
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责任追究很严厉!

生命是安全第一的
生产安全
你可以度过“庆馀年”
年末年初
请各生产经营单位
必须使生产安全在线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
编辑:珠海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