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的_一场“迷迷糊糊”发生的交通事故……

10月17日10点左右,在晋城市红星东街消防连的道路上,水泥罐车和黄色轿车相撞。 事故现场,记者看到水泥罐车还停在赤星东街西向东的中间车道上,黄色轿车发生事故后,奇怪地到达水泥罐车的右前方,车头朝西,车辆的左后方撞到水泥罐车的左前方。 事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与此相对,车辆驾驶员感到“模糊不清”。

小汽车司机说:“我经常开车,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情况下,“呜呜”地被甩在公共汽车前。” 旁边站着的水泥壶司机也困惑地说:“从西向东直走,突然有声音,突然刹车了。” 此后,民警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多方面的调查发现,发生事故时,车辆在赤星东大街上从西向东“并肩”前进,但黄色轿车离水泥罐车的距离很近,有违反交通标志的违反交通行为。 “这起事故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轿车违法翻车引发事故,另一方面轿车离水泥罐车太近,特别是翻车时,刚好进入水泥罐车驾驶员的视野内发生事故。”交通警察二营事故处理连的王志杰巡查说明。

交通事故发生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交通警察开车要谨慎,严格按照交通标志线行驶。 道路远离大型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要进入大型车辆的死角,不得安全抢先(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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