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获悉,为了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高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决定发放2019年度企业专利奖励补助金。
获奖企业是黑龙江省行政区域注册的企业,获得专利补助的企业是黑龙江省行政区域注册的企业,是专利的第一权利人。
奖励补助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企业专利授予量“超50”“超100”的补助金;
2018年度专利授权量超过100件的企业(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10件的企业),一次给予20万元的补助金。
2018年度专利授权量超过50件的企业(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5件的企业),一次给予10万元的补助金。
(二)企业发明专利补助;
对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权的企业,发明专利权各项补助3000元。
发明专利授权后专利权有效超过5年(即授权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项补助3000元。
(三)企业获得海外专利授权补助;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获得海外专利授权(根据PCT申请),各项授权补助外国专利2万元。
(四)企业知识产权受到鼓励;
对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的企业,一次给予10万元奖励。
(五)省专利优势企业奖励
省级专利优势企业奖励在验收后采用奖励方式。 通过2017年度省级专利优势企业检验,奖励示范企业每公司20万元,试点企业每公司15万元,培养企业每公司10万元。
奖励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辖区内负责确认奖励补助企业,与所在地财政部门组织企业合作提供相关补助资料,确保企业正确认定,保证资金的正确支付。
文章来源: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