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艳霞】12月19日,国家医疗保险局成立了在国家的异地接受诊察的程序(试运行),正式成立了全国统一省的异地接受诊察的服务。

国家异地诊察记录计划以跨省异地诊察记录为核心职能,开展跨省异地诊察记录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地区和医疗保险事务所信息查询和地方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停止公告等服务。
首次试点实施14个统一地区,在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全国水平统一退休人员、长期居住人员、在外工作人员和转院人员4种备案,启用个人承诺制度方式,考虑保险地政策差异,在实践的同时探索提供全国统一的跨省门诊备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