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_注重执行方式方法 博兴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民生案件

大众网络海报博兴报道博兴12月23日在暖冬举行的活动中,博兴县法院重视执行方式,以拒绝犯罪的嫌疑妥善执行民生事件。 最近,贾某与安某、杨某与民间贷款纠纷事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消除了邻居之间的鸿沟,解决了矛盾。

2010年至2014年,被执行人安某因需经营副食业务,多次向该村贾某借款36万元,利率约为每月1.2%,以住宅为抵押物。 债务过期后,贾某向博兴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命令执行人安某、杨某偿还借款本金36万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起草执行后,经法院调查,两个执行人不住一户,电话号码频繁变更,在国外打工避免执行。 2018年8月,执行法院开始对被执行人所有的房屋进行评价拍卖,两次回流后,向执行人申请抵押。 2018年12月7日,执行法院发布了公告,限期将两名被执行人搬家。 被执行人安某、杨某未在公告期内履行义务,被高龄父母占领住房。

现场调查后,执行法院决定对两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但由于两名被执行人长期避免执行,行踪不明,未能成功。 执行法院研究,以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嫌疑将立案转移到公安机关。 博兴县公安局立案受理后,在网上发布通缉令。

两名被执行人在得知公安机关制定的信息后,受到法律权威的迫害,亲自联系法院、公安机关以及案件申请人说:“因为在国外逃亡的日子很痛苦,所以想履行法定义务,寻求轻微的处罚。” 的双曲馀弦值。 申请人同意司法机关轻微处罚其行为。 在执法法官的证词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执法人当场交出房子钥匙,消除双方多年怨恨,事件圆满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