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党领导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 在我们这个广阔人口众多、多民族、多党派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有关国家民生的重大问题,广泛听取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民族各界代表的意见,进行充分的政治协商,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避免或减少决策错误,贯彻各方针政策是非常重要的意义。 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召集社会各方面、各级党外代表人物,历来是中国发扬民主、联系各界党外人士的重要渠道。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共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规定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内容、要求和基本形式,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落实。 “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发扬民主的基本方针。 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政会议,尊重和发挥他们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作为执政党,我党需要受到多方面的监督。 要鼓励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坚持正确意见,做我党亲密的好朋友。
(江泽民同志1990年6月在全国统一战争会议上的演说摘录)
――摘录是“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努力”
“辉煌的70年|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