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重点工程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密切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自贸试验区、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战略部署要求,联系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合同活动,支持符合“四新”、“四个现代化”方向的“十强”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
(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项目质量高。 产业项目着重打破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国内外领先、国外技术垄断,填补我省产业链中断点和配置空白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着重于补短板的重大项目,着力提高基础设施供应质量。
2 .企业实力强。 企业实力雄厚,具备与项目实施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技术实力和人才支持等。
3 .建设条件良好。 项目技术条件成熟,不存在产业化的重大不确定性。 项目建设规模合理,符合项目单位投资实力和市场需求。 建设类项目要求满足土地、规划、环境保护等要求,明年上半年开始依法落地,全年能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的准备类项目对全省产业的发展要求重大的领导和牵引作用,明年基本落实建设条件。
二、申报资料
(一)书面资料。 2020年申报省重点项目状况表2 .项目状况概要3 .项目状况介绍4 .支持文件和证明资料5 .项目申报承诺表。
(二)视频资料。 每个申报项目应制作5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由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介绍企业和项目的亮点,重点说明技术来源、技术路线和先进性、市场需求等情况,同时展示企业的生产现状、产品实物等。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应十分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申报材料审核,验证投资规模和年度投资计划,确保信息提供真实有效。
(二)项目申报资料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提供,不附带任何与项目无关的资料。 书面申报的资料按附件顺序排列,双面印刷,装订。
(三)书面申报资料和录像资料(各一式三份),以市发改委或省直属部门正式文件,于10月31日前报省发改委重点项目。
联系方式:李冬,刘豪男
联系电话: 0531-86191981、861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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