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永宁县欠工程款_村委会进了“老赖”名单:欠工程款20万元,账上没钱

户籍人口超过1100人的村民委员会,列入了法院的“老赖”名单。

11月20日,四川南部县人民法院公布了最新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中,南部县雄狮乡(现编入万年町)的高马村村民委员会的名字突然出现在这张“老赖”名单上。 清单信息显示,高马村村民委员会的执行目标为207764元,但尚未全部履行。

宁夏永宁县欠工程款

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的截图

据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2014年,一名叫席成勇的包工头承包了高马村的道路保护桩的建设工程和错误的车道的建设工程。 2015年工程竣工后共报销工程总价款347264元,截至2018年3月21日,村里还未清偿207764元。 多次催促后,包工头席成勇将高马村村民委员会告上法庭,席成勇胜诉后村委会仍未能偿还债务。

11月26日,高马村村委员会的负责人向红星新闻报道,村委会的账户上确实没有钱。 村里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所以现在,每年只能从工作经费中通融一部分资金还债……

村委会二十万工程款尚未偿还

被法院列入“老赖”名单

使高马村村民委员会背负“老赖”名声的这20多万债务,是4年前借的。

2014年,包工头席成勇承包了高马村防护桩工程和错误车道宽度的建设工程。 一位席成勇和高马村村委员会签订的关于错误车道建设的合同中这样写道。 “高马村原有道路路面狭窄,交通不便,当务之急是修建错误车道,支付方式是席成勇全面供资,村委会将于2015年底前支付”

宁夏永宁县欠工程款

修补在村道上的防撞脚

2015年12月29日,席成勇承包的相关工程完成,通过高马村委员会时接受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检查后,决算工程总款为347264元。 此后,高马村村民委员会纷纷向席成勇支付部分工程款,截至2018年3月21日,尚欠207764元,村委会向席成勇发放了《欠作条》。

11月25日,包工头席成勇报道了红星新闻。 高马村委员会借款后,自己曾多次催促村委借款,但没有结果。 2019年初,席成勇将高马村村民委员会诉诸法庭,要求支付借款。

今年2月20日,南部县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要求高马村村民委员会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支付席成勇工程款207764元和资金利率。 但是,判决生效后,高马村村委员会还没有向榻榻米成勇支付相应的借款。

5月,席成勇向南部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随后冻结了高马村村民委员会的银行账户。 但席成勇对红星新闻说:“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有用。 他们(村委)的账户上也没有钱,所以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拿到钱”。

村道修建后更加安全了

我负有巨额的债务

高马村与雄狮乡场町相邻,距离南部县城约30公里。 由于辖区面积大,村下整体分为11个村民组,部分村民居住地位于高山上,沟壑纵横,僻静僻静的村道以山势建成,成为村民们旅游的主要通道。

住在当地杜家山的村民,前些日子,为了建造村群进出村的村道,集合了全群村民,以人头计算了平均3000多元,说“连刚出生的孩子都付了钱,为了修这条路,很多人流下了眼泪”。 最终,只有一辆车开过的狭窄的村道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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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补在村道上的防撞脚

11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开车在高马村杜家山的村道上行驶,通过陡坡道路时,看到道路侧安装了防撞脚,通过山脊的村道,因为两侧是陡崖,所以两侧都安装了防撞脚。

现任高马村村主任张从安在红星新闻上报道,年轻时修建的村道宽阔狭窄,甚至没有走错车道,有些道路陡峭,但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发生了交通事故。 2014年,发生了一辆摩托车在村子的下坡行驶中突出道路的牙齿,最终导致司机和乘客两人死亡的悲剧。

张从安于2014年,根据南部县当地政府的要求,在悬崖的村道上垂直落差超过3米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在道路一侧设置了波形防护栏和防撞脚,相关工程费用由国家补助资金,其费用由村里筹措,利用这项政策,村里顺便为施工者建设了村道的错误车道

张从安表示,整个高马村村道路总行驶距离达到14公里,但地形复杂,与其他村社相比,建设防撞脚、波形防护栏的道路较多,整个村建设防撞脚的道路行驶距离达到2.6公里左右。 村道防护设施建设后,村民开车移动确实安全了,但另一方面,村里也被强加巨额债务。

11月26日,退休时的村支书张永红先生(音)当初决定为村道建设防护设施,为村道增建错误的车道时,考虑到来自国家的补助资金,村里可以赚到支付相关工程建设费用的其他项目的资金,但工程完成后,其他项目的资金一直没有完成

村主任也很为难

"村子里没有收入,我个人付不起钱垫付. "

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中,张从安也是高马村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其名字自然也在其中(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中将“从”写作“丛”),曾使张从安感到羞愧。

宁夏永宁县欠工程款

高马村村民委员会

“有一个熟人打电话来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只好向他们解释,这不是我欠债,而是村里欠债。”张从安说,现在他好像不想别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村子里没有收入,我个人付不起钱垫付。 张从安表示,高马村户籍人口有1100多人,但村里因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无法偿还债务,如果还有债务,村委会打算每年从平日的事务经费中支付1万2千元,但没想到最后会上法庭。

其实,除了高马村之外,邻近的碧山村也于2015年在村道实施了避撞工程,承包者也是席成勇。 席成勇说,碧山村只剩下还没有结清的最后一笔钱。 11月26日碧山村的负责人说,当时的工程,国家发放补助金9万元,剩下的工程费用,村里只能削减事务经费和寻求村里外出打工的村民的捐款。

现在借钱,为什么不集中村民筹集资金呢? 碧山村有关人员和张从安的观点一致,为村道建设防撞栏、设防护栏,村民群体村道建设的长短不同,村民们对出资有些难以一致,而且“找村民筹资本来就不容易,拿不到钱。

11月26日,高马村的现村支书张小君,对于村委会因借款而变成“老赖”,现在只来了一步。 “这要慢慢消化,怎么办呢,国家补助的钱都给了,只是用(村子的)每年的工作经费出来,村民筹集资金操作很复杂,不简单。 我们总之会努力解决的”。

承包商的父亲因为重病住院了

还不了债,债也还不了

现在包头座成勇也很烦恼,在这期间,父亲因为重病住院的事件瞬间加大了全家的经济压力。

这个47岁的男性,年轻的时候在新疆等地承包了工程,10年前回到了老家。 对于还没有收回的债务,席成勇说,自己现在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回来。

席成勇先生说,数年过去了,借款还没有被回收,自己也被追加了借款,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和材料费在内,有的人需要劳动者的工资,自己只能用高利率暂时替换借款。 尽管他赢了诉讼,但他没有想到钱还不回来。

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高马村村主任张从安先生说席成勇先生为村道而建设的避碰腿,现在出现了一部分品质问题。

其实,张从安至今在法院开庭时也提出过,法院认为法院审后对案件相关工程的保证期没有约定,根据《农村道路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要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的保证期为2年至3年,一般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的保证期为1年至2年, 2015年底高马村就案件相关工程出现了大量质量问题,诉讼中申请了案件相关工程质量鉴定的抗辩主张。 这一主张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红星新闻记者王超照片报道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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