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民法典婚姻家庭草案。 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依法禁止“知道对方有配偶而同居”行为,如“第三者”导致离婚,婚姻无过失者有权向“第三者”索赔。
草案表明,禁止再婚,禁止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黎霞代表增加“知对方在场禁止同居”的规定,知对方在场禁止“第三者”。
草案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或者其他严重过失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失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全国人大常委张伯军将《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等严重侵犯婚姻的行为》也纳入此规定,在民事层面给予无过失一方充分的权利救济,保证人格尊严和财产在法律上得到公平保护。
黎霞还建议增加规定:“知道对方有配偶而结婚或同居的,对方的配偶有权向该配偶以外的对方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