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农民工欠薪_内江:根治欠薪 为农民工“撑腰”

四川新闻网内江12月23日即将过春节,农民工工资支付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重大民生问题。

在此之前,内江市高度重视、迅速反应、措施新颖,以实际行动保护农民工的“钱袋”。

反应迅速,每隔两天召开一次常务会议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条例(草案)》。

12月11日蒋学东副市长主办了内江市贯彻落实省调研组要求的研讨会,重新动员、重新安置了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市所属国有企业的根本工资缺口。

12月13日,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了“全国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电视电话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仅2日,12月16日,内江市政府召开了第九十届常务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郑莉主持会议讲话。

会议强调研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工作,加强工作安排,根治歉收目标,扭转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集中攻防和长期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12月20日,内江市根治了拖欠农民工资的工作指导组,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发行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指示书》。

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方面,内江市迅速作出反应,高地位推进,为农民工“推后”,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创新举措切实保护农民工的“钱袋”

为了强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内江市的创新措施是为了建立“防护壁垒”,以实际措施巩固农民工拖欠工资的工作,保护“钱袋”的温暖行动,在甜蜜的城镇里进行。

进一步压迫工作责任。 按照“使用者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督责任”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对属地范围工资不足事件负有处分责任。 人民公社、住房建设、交通、水利、自然资源规划、教育、卫生、农业农村、文广旅游等部门率先切实履行协调和行业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核心制度,严格打击不当行为。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信访、宣传、司法等部门按职能分工,为内江市根治工资短缺提供各种保障。

拉网检查所有正在建设的项目。 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应再次整理管辖区内、行业内、本企业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费支付工资”“实名登记制度”等制度,确保各工程项目能够看、看、试、耐。 形成“工资短缺危险项目表”,逐一制定处分方案,到2020年1月,将旧的短缺和新的短缺全部“清零”。 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必须实现“没有领工资”。 对于整理好的严重工资不足的危险项目,实施“分管市领导人挂牌注意的制度”,具体内容详细参照附表。

建立紧急联动事务小组。 落实“歉收事件应急预案快速联动机制”,与省级做法相比较,春节前、开学季节、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在市、县(市、区)人社会部门设立“集中办事处”,向住宅建设、交通、水利、自然资源规划、公安、司法等部门派遣工作人员,对农民工歉收事件实施“四集中办事处” 即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场所、集中处理,实现内江市工资短缺事件的迅速处理。

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学习培训活动。 最近,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宅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领导,内江市建设企业、建设工程建设部门、总承包企业参与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企业依法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

防止风险的危险。 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工资短缺的舆论,通过及时通风通知、处分验证、自主应对等措施,实现积极的宣传引导,降低社会风险。 要特别注意的是,各级各部门收集到的舆论信息要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口径后再使用和报告。 突发性、集体性等严重工资短缺事件发生后,企业暂时难以解决工资短缺和企业主工资短缺的,应使用工资保证金、紧急周转金和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工资短缺和工资短缺,帮助工资短缺的农民工解决暂时的生活困难。

严格开展2019年度“市考试”。 根治工资短缺工作“国考”“省考”的审查对象和工作清单,从2020年1月8日开始,内江市2019年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审查。 审查对象是县(市、区)政府和工程建设领域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审查结果为“c”级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肃承担说明责任。

切实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市、县(市、区)各劳动监察机关的执法人数长年维持8—10人。 为了更有效地开展根治工资不足的执法检查,要增加市、县(市、区)劳动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或者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辅助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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