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安徽省纪委公开揭露了四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不断深化“以案示警,以案警戒,以案促进改革”警示教育,以亲近教育身边人,引导镜鉴,一举一反三,学会结合、重新审视,切实维护严格的规则、正确的风气和清洁的生态 这四个典型案例包括:
黄山市公路局党委原书记陈展固由于没有落实党的治理责任,发生了多名部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2013年至2015年,黄山市公路局所属四家公司发放津贴补贴共600624.86元。 2017年10月至12月,黄山市公路局调查部下4个部门发放津贴补助金的问题追究责任,6名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 2015年3月30日至2016年11月,黄山市公路局知道《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黄政阀〔2015〕3号)要求“列入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都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依照原行业规定有29条道路 2017年9月,旧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市公路局上述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陈展固因时任市公路局党委书记治党不严,部下四个部门疏忽监督管理,道路养护项目不按规定进行入场投标受到行政处罚。 2018年5月,陈展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9月从原部门调动,被命令支付违反赔偿的责任。
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元第一书记陈纪强失职问题。 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华东警部在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区内城东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落后,部分地区污水管网未能有效收集,市政污水进水口现场污染物浓度远低于正常水平,在线监测设施与环境部门无法联系 时任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第一书记陈纪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失去职务范围内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园区污染防治。 2018年12月,陈纪强受到党内严厉警告处分,其他9名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阜阳市颍上县扶贫办事前主任李颐、前副主任苏洪刚违反决定问题。 2016年1月,颍上县扶贫工程正在实施,未向县扶贫开发业务指导小组报告,未报县投标局,未经监理公司同意,同意变更合同中约定的光伏发电零部件品牌和型号,但双方未约定变更后的产品价格。 2018年2月,时任县文明办事副主任苏洪刚离开颍上县扶贫办事后,未经验证和报告,擅自在原变更申请书上追记“光伏元件260W,970元/块”,工程价格比合同价格增加289816.8元。 李颐是党员领导干部,当时是扶贫主任,在光伏扶贫项目中没有正确履行责任,没有请示或报告重大事项,客观地为289816.8元的国家经济损失创造了条件。 苏洪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原扶贫副主任,在扶贫项目管理工作中违反了政策决定,擅自同意项目变更事项,离开扶贫工作岗位后也违反了项目决算事项。 李颐被党内严厉警告,政务免职处分(由正科实职降级为副主任科员),苏洪刚被开除党籍,政务免职处分(由副科实职降级为科员)。
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党总支部书记、院长施志农弄虚伪,失职失责。 2018年芜湖市委在第六人民医院党总支局开展巡视期间,施志农不重视向巡视组报告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不严格,医院工作和实际不报告,但在网上模仿,报告资料出现了很多错误。 施志农监督市六院放射科某医生利用职务便利泄漏费用的问题而失职,负有指导责任。 此外,施志农还有其他违反纪律的问题。 2019年5月,施志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有关人员指出,上述四起案件中,有人指出某执行管党党的执政责任无力,对部下疏忽监督,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有人违反的决定,有人撒谎招致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有人原封不动地抄写和欺骗。 这些行为带来党风政风,破坏党的形象,浪费公共资源,辜负了人民群众的期望。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入汲取教训,切实警戒,深入挖掘思想根源,深化集中整顿,在“警戒事件,警戒事件,促进事件”中坚决打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中央的决策扎根于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