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家监察委_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监察委员会召开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协调会

为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有效运作,实现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提高,11月25日我院和县监委就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召开了协调会议。 我院副检察长江绍兵、县监察委员会418王强组长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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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深入探讨了418起案件处理中出现的问题,就强制措施的具体执行、鉴定意见、案件转移、文件组织、调查记录、赃物存放、案件早期干预、案件追究等问题达成一致。

江绍兵副检察长指出,418件是我院和县监委司法体制改革后的首次合作,该事件的成功处理为两部门今后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县检察院、县监委双方要以交流座谈为契机充分交流,建立维持常态化的联系机制,第三, 我院对监察委员会转移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格按照刑事审判证据标准、法定程序进行监督,充分整理案件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局面。 县监委同志充分肯定我院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中与县纪委、监委积极合作,赞赏我院干部警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表现出的大局意识、专业素养和工作态度。 王强组长在监委同志调整工作状态,监督体制改革之前,纪委事件是内部循环,现在发生了本质性变化,不仅考虑了规律问题,还考虑了法律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县监委会将全力审查起诉活动,致力于职务犯罪事件的调查,使每个事件都能承受历史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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