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要求_绿科科技国际(00195)非执行董事古润金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智通财经APP通信、绿科科技国际( 00195 )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已经接受古润金(要求方、公司非执行董事)日期为2019年12月13日的书面要求,要求召开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考虑到以下一般决议草案,适当通过

动议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86 (5)条罢免nie东成为执行董事的动议根据细则第86 (5)条罢免王传虎为执行董事的动议在根据细则第86 (5)条罢免谢杰担任执行董事的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生效

动议根据细则第86 (5)条曾经罢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动议根据细则第86 (5)条罢免周永秋成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动议,在从召开日起到股东特别大会之前可能被任命的所有董事的董事职务被罢免的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生效

动议:董事的最高人数设定为公司以前设定的董事最高人数的2倍,或者如果以前没有设定董事最高人数,则董事最高人数等于根据上述( I )至( vi )的决议案解雇董事之前的董事人数的2倍

动议根据细则第86 (2)条,任命陈志勇为执行董事的动议根据细则第86 (2)条任命徐进胜为执行董事的动议在根据细则第86 (2)条任命沈士杰为执行董事的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生效

动议根据细则第86 (2)条任命彭志红为非执行董事的动议根据细则第86 (2)条,任命纳丁斯林美玲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动议在根据细则第86 (2)条任命姚迪聪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生效

动议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报酬

动议根据细则第118条及127条(1),要求董事会任命李冬为董事会主席,任命聂东为公司行政总裁

动议要求董事会将古润金由非执行董事转任执行董事的动议根据细则第118条及127条(1),要求董事会委任董事会主席及古润金提案的相关其他候选人为公司行政总裁

动议将股东特别大会结束时担任董事的人数设置为超过根据上述( vii)(a )项或( vii)(b )项决议案设置的董事的最高人数,包括股东特别大会中可能任命的相关董事。

索赔通知中没有上述建议罢免和任命董事的理由。

在请求通知中,请求者主张请求日附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拥有表决权的公司的实际缴纳资本在10%以上。

董事会目前正在就适当行动方案征求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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