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公安管理_沁水县公安局胡底派出所积极落实烟花爆竹实名销售管理工作

为全面加强管辖区烟花爆竹零售业规制,有效防止烟花爆竹类事件的发生,营造规范经营的环境,胡底派出所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实名销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开展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安全管理会议。 在同处召开烟花爆竹零售业专题研修会议,民警向各单位说明了实名销售的意义和烟花爆竹零售业的相关规定,与各烟花爆竹零售店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责任书》,设立了烟花爆竹管理业的文件和总帐,推进了烟花爆竹零售店的经营、运输、储存环节的规范管理。

二、明确目标责任,实施安全检查。 乡派出所、安监站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角落、消防设施、进货渠道、储藏仓库各环节进行安全检查,统一印刷“实名销售登记册”和“烟花爆竹零售店实名收集系统”,严格执行实名销售登记制度,对辖区各村小商店进行秘密访问, 防止擅自经营烟花爆竹,坚决阻止辖区内发生违法经营、运输、储藏事件,有效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常营业。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组织民警在向管辖区各企业事业单位、各行政村向管辖区人民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近年来非法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爆炸发生的典型案例的同时,通知人们在安全可靠的合法经营网站购买烟花爆竹,积极通报沿街销售和流放烟花爆竹。

通过这次行动,有效规范了管辖区烟花爆竹零售业的经营秩序,消除了安全危险,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管辖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王向明汉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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