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就非法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的刑事案件,发表了适用若干法律问题的说明。 制定关于兴奋剂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司法解释,是我国反兴奋剂工作里程碑式的一步,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念在体育领域的重大突破。
上世纪中叶以来,兴奋剂问题成为复盖运动场上空的阴云。 心中有幸运者,有敢于冒险者,有骗子,有兴奋剂,有戌害者不仅破坏运动员的身心健康,还破坏运动中最宝贵的公平竞技宗旨,动摇运动生存基础,污染竞技场的信用环境。 如果不强烈控制兴奋剂问题,认真解决,体育精神就不会发扬,体育事业更难进展。
在反兴奋剂领域,我国多年来坚持“三严”方针和“零容忍”态度,不断增加打击力,取得了有效进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 另一方面,兴奋剂的检测手段进步,检测次数逐年增加,霸权范围扩大,兴奋剂也难以从场上消灭,其中违法成本过低是重要原因。 到目前为止,使用兴奋剂的行为主要依赖于体育领域的行政手段,对选手和教练等直接相关人员受到禁止比赛和罚款等纪律处罚。 从实践结果来看,存在对违法者的有效抑制力不足,难以根本解决等问题。 特别是原材料的供给、生产等兴奋剂违法犯罪链的“上流”,其利益惊人,危害很大,目前的处罚手段还没有被垄断。 不斩断整个违法犯罪链条的话,从根本上解决兴奋剂问题是很困难的。
本次最高法公布了有关兴奋剂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司法解释,以法剑对兴奋剂罪恶链产生了强烈的魄力和深刻的影响力。 在对兴奋剂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司法解释中,包括走私、违法经营、违法使用等情况,基本实现了对兴奋剂犯罪链的“全权复盖”的供给、生产、销售、管理、教唆使用等人员无法逃脱法律网络,实现了对兴奋剂违法人员的“全员垄断”。 “全过程”和“全员”将大大提高从根本上打击兴奋剂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
在本月初结束的世界反兴奋剂大会上,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说,更多的政府鼓励参加兴奋剂支持者。 迄今为止,中国在《反兴奋剂条例》和《反兴奋剂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已经居世界前列。 在本次刑法司法解释中,包括教唆使用兴奋剂的人和管理者在内,打击力进一步提高。
在世界范围内,对兴奋剂违法犯罪实施刑事手段处罚的国家还很少,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兴奋剂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司法解释,中国对兴奋剂“零容忍”的态度不断传承,也是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履行《反兴奋剂国际条约》的严肃承诺。 我国反兴奋剂工作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多年来取得了很大进步。 目前,我国反兴奋剂工作的检测数量、水平和效率等方面处于世界先进地位。 本月初,奥林匹克冠军杨扬被选为世界反兴奋剂组织( WADA )副主席,更多中国代表在国际反兴奋剂组织中扮演重要角色,肯定国际社会承认中国的反兴奋剂活动。
反兴奋剂的工作不仅仅是运动。 有迹象表明兴奋剂魔爪正在向高中考试和招聘公务员等社会领域扩展。 制定兴奋剂违法犯罪的刑事司法解释,将反兴奋剂工作纳入依法治国框架,也是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实践。
解决兴奋剂问题,遵守体育道德,获得漂亮的金牌,是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答案。 现在法律这把剑如虎添翼,要开创我国反兴奋剂工作的新局面,推进上新台阶。

《人民日报2019年11月19日第15版
本期编辑:孙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