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上海二中法院
“你错过了车站,十四个人错过了一生……”

去年,重庆巴士坠毁事件,深深刺痛了每一个人的神经。
但是,此事件发生后,全国各地还发生了乘客殴打巴士司机、抢夺方向盘等新闻……
最近,上海二中院判决喝酒殴打公共汽车司机事件
喝醉酒上车惹嘴角时,冲动地打司机
2019年3月3日晚,在一所大学附近。
在公共汽车上,乘客们静静地坐着,突然听到前方传来激烈的吵架声。

抬起头来,看见一个醉汉陈某对着司机骂。
乘客和陈某的女儿看了情况,纷纷劝说不要吵架,陈某依然不服从。
公共汽车开了一会儿后,兴奋的陈先生向司机巫先生的头打拳,巫先生感到头晕,立刻停车报警。 经鉴定,巫某因外伤致额面部软组织挫伤轻伤。

醒了酒的陈某,带着女儿去上海参加入学考试,后悔和自己多年没见的老同学再会,但是由于酒精的作用,这次上海的旅行完全改变了。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一审法院决定:
陈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中殴打驾驶员危害公共安全,并没有带来严重后果,但夜间行驶的公共汽车上殴打驾驶员的行为有高危险,容易引起重大交通事故,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公私财产安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险性,这种行为已经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某家属赔偿受害者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受害者的谅解,陈某向受害者报案后,在现场等待,事件后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结合自首的情节,可以对陈某减轻处罚。
已故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提出上诉。
据陈某说,事件的原因被受害者的话侮辱,殴打受害者后停止受害,不使事态恶化,也不引起国家和其他个人的财产损失,原判决很严重。
二审法院决定:
一审法院认定陈某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事实很清楚,证据确实很充分。 一审判决与陈某系自首相关,在案件后赔偿受害者获得谅解等情况下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的有罪判决。
根据现有证据,很难证明司机对陈某有言语侮辱,陈某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用。 驳回上诉,维持原审。

后悔一时冲动不好,也不能以此为戒
二审判决后,陈某对自己的行为毫不后悔。 一时冲动不抑制感情,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不仅要付出1年零6个月徒刑的沉重代价,还给自己的家庭造成了阴影。
陈某的三个孩子还在上学,陈某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事前陈某带女儿来上海也是为女儿在上海学习的。 目前,女儿正在收到上海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陈某不能和女儿一起向大学报名。

陈某说,这次的教训是极其痛苦的,希望今后一定遵守纪律,慎重行动,社会公众警惕,保护公共安全。
法官提醒公民不要坐车遇事冷静,违法行为威胁公共安全
妨碍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运行的行为危险高,易引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公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必须正确冷静处理小事纠纷,乘客等有权对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措施,保护公共安全。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民不认识到公共汽车司机和身体冲突、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构成犯罪受到处罚之前不后悔。
注意事项:
良好的社会秩序要求每个市民提高安全意识、规章意识和法治意识,规范言行,遵守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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