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51人涉黑案件一审宣判_死刑!榆林郭锐卓等51人涉黑案件一审宣判

榆林51人涉黑案件一审宣判

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的一生!

把个人财产全部没收!

今天

榆林郭锐卓等51人

在黑案的审判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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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51人涉黑案件一审宣判

12月17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郭锐卓等51名被告人公开开庭黑案,以被告人郭锐卓犯组织、黑社会组织犯罪、蓄意伤害罪等6项罪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的被告人杨毅犯以暴力组织犯罪、蓄意伤害罪等4项罪名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一生,没收个人财产的其馀49名被告人全部判处相应的处罚,其中判处无期徒刑1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5年至10年有期徒刑11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20人、缓刑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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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通过审判表明,自2009年以来,被告人郭锐卓曾试图通过杨毅、王宝蕾等人开设赌场来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随着赌场规模的扩大,地区从榆阳区发展为米脂、绥德、靖边、西安,赌场方式在麻将上推对、推压单双发展为赌博、网络赌博、海外赌博。 在这一过程中,被告人常常有任鹏等多个社会闲散和违法犯罪前科者纷至沓来,以郭锐卓出资的皇家永利KTV客房为据点,规定到处不吸毒,不参与其他组织的赌博,郭锐卓为组织者、领导人、杨毅、王宝蕾2人为骨干成员,李宇恒 寇子洲等21人积极参加,曹勇、康文良等8人对一般参加者的基本固定、阶层和职责比较明确,有一定的组织规律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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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到2017年,本组织在开设赌场的基础上,有组织地实施暴力借款、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本组织投资KTV、煤矿工程等多种手段来筹集金钱,在具有相当经济实力的同时,本组织还向组织成员支付相应的报酬 以提供活动经费、出国、承包煤矿工程等方式,养活组织成员,笼络人心,维持组织发展。

为了坚持坚强的霸权,确立不正当的权威,扩大组织的影响,郭锐卓自身参加,策划指挥组织成员开设赌场,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挑衅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轻伤,一人轻伤 造成许多家庭破裂、公司破产等严重后果,受害者恐惧其威胁不得诉,在榆阳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中,2017年9月3日下午,被告人郭锐卓和受害者王某东在榆阳区宾馆吃饭时,语言不通,争吵不休。 后双方召集了三十多人在饭店里用机器殴打。 被告人郭锐卓组织指示杨毅、王宝蕾等被告人持刀、菜刀、棒棒等工具砍倒王某东。 王某东身负30馀伤,当晚在医生的帮助下死亡。 在上述人员开车逃跑过程中,被告郭锐卓指示他人埋刀,破坏手机,安排他人逃离车、路线,杨毅、王宝蕾分发每人5000元后,全体人员分散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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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当审理被告人郭锐卓等犯罪组织具有黑社会组织的特征,依法认定其为黑社会组织。 该组织及其成员构成了组织、领导人、参加暴力团体组织、故意伤害、敲诈等12项罪名。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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