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服务地方、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三服务”,是提高“不忘初心、记住使命”主题教学效果的实践措施,是推动改变检察干部工作风格的生动实践。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生态环境、司法救助、减贫难关,结合检察机关职责深入推进“三服务”工作,提高群众获得感。

一是对执行大众来信有回复。 成立工作指导组,建立信访联络员机制和监督机制,确定负责人负责登记、受理、分流、答复和监督人来信的工作。 写信细分化,实践大众的信“七天内手续性的回答,三个月内手续和结果的回答”。 迄今为止,接受审查的各类投稿访问20件,直接回答2件,处理8件,其馀投稿访问均进行了相应的流程。

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迄今为止,本院依据司法救助类案件线索进行调查,确定3起案件中5名受害者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过现场访问调查,依法开始司法救助。 目前,这5起案件正在处理中。 切实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支持正确扶贫,加强与县扶贫经营指导小组的联系与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召开联合会议等方式,进行正确的司法救助,支持扶贫。
三是推进《第一号检察提案》落地效应。 县教育科学技术局、团县委和《监督签署高检院“第一号检察提案”实施方案》,对留学儿童多的寄宿学校进行校园安全问题调查,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检察长结合担任刘胡兰中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进入校园,“携手亲情, 开展“保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的第一批未成年人条件下不起诉异地合作事件,打破地区限制,形成保护力量。

四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发展。 组织应开展民营企业对案件拘留必要性审查,深入观察现场调查的底层,对调查底层的民营企业人员拘留案件“逐案审查”,确保强制措施的正当性、必要性和妥当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良影响。 有效开展“检察卫生企业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虚心听取县工商联、各民营企业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企业沟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权益,建设法治化商业环境。

五是整治受损河湖生态。 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作战,签署县河长制事务所和“文水县人民检察院驻县河长制事务所关于设立检察联络室的意见”,设立驻县河长制事务所检察联络室,确立良好合作体制。 目前,在这个领域处理公益诉讼案件的21件,提出起诉前检察的提案,相关行政机关是否已经改善,正在积极行动,有效地守护着我县碧水蓝天。
六是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根据“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特别监督活动”,致力于进一步加大有效的审判监督力度,解决平民难以诉讼、难以诉讼的现象。 今年,依法从文水县人民法院取了100多本事件簿,指定负责人进行集中评价。 对于驳回诉讼适用的法律上有错误的6起案件,依照法律向法院抗议诉讼。 目前,市院正在抗议市中院。
胡兰党建